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原告,将与被告魏某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事项,于2026年11月20日13时30分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属于常规金融类合同纠纷司法审理范畴,将对双方相关债权债务权责的明确界定产生直接影响。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魏某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20 13:30:00 法院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法庭法庭3313 案号(2026)沪0105民初29721号 承办部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 主审人杨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开庭涉及的主体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涉诉事项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案号为(2026)沪0105民初29721号,排定的开庭时间为2026年11月20日下午13点30分,案件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承办,将在该院3313法庭开展庭审,后续庭审结果将明确借贷双方在本次金融借款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划分,为相关争议的化解提供司法裁决依据。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8月11日,法定代表人为卫勇,所属行业为汽车金融公司服务,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480人,注册资本92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92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160号财富广场F幢。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5%4140002007-11-01General Motors Financial Company, Inc.35%3220002007-11-01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20%1840002007-11-01
点评分析
本次上汽通用汽车金融作为原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属于常规业务类涉诉,是汽车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业务过程中的正常维权动作。案件庭审将明确双方债权债务权责,为公司合法债权追索提供司法依据,助力其规范自身信贷资产风控管理,整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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