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通房丫鬟的屈辱:陪老爷睡觉都不算啥,让人恶心的是这件事!
我叫柳春杏,生在大清嘉庆年间的江南徽州府,今年写下这些字的时候,我已经四十一岁了。我不是什么读书人,粗通几个字,是当年在府里做事时,替老爷记账、抄册子慢慢学会的。我这一辈子没过过一天自己的日子,从一个自由人家的闺女,变成府里卖身的丫头,再变成通房,再变成一把年纪连个名分都没有的“老姑娘”。如今老了,身边没儿没女,我把这半辈子的苦讲出来,不是要让谁替我哭一场,只是想让后人知道,我们这些通房丫鬟,究竟遭的是什么罪。
我十二岁那一年,爹欠了地主的租子,还不上,就把我卖进了徽州城里方家。方家是有头有脸的人家,老爷是举人出身,府里上下几十口人。我进府的时候,是和另外几个女孩一起排着队,被管家挨个看牙口、看手、看脚,像看牲口一样。那天我被人掰开嘴,往里看牙,我羞得眼睛都不敢睁。管家拿手在我背上拍了拍,说:“这个丫头骨架匀,手脚利索,留内院。”从那天起,我就知道我这条命,是被人挑着买下来的。
内院的活计,比外头体面,可规矩也多。我们从天不亮就起来,烧水、扫院子、擦桌子、给太太小姐们打扇子、端洗脸水。走路不许出声,说话不许抬头,主子站着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主子坐着的时候我们得站在一米开外。我们穿的衣服,是不许绣花的,也不许穿红的,头发只许扎一个素髻,插一根银簪。管家说,这就是让我们时时刻刻记着:我们是“贱籍”,是“使唤物”。
后来我长到十五六岁,就被拨到了少爷房里伺候。这里的“少爷”,是方家的大少爷,那年二十出头,读书人,长得也周正。拨过去的那天,管家跟我说,说得轻描淡写:“你的差事,往后就是贴身伺候,夜里也要守着,随叫随到。”我当时脸就红了,问了一句“夜里伺候什么”,管家看了我一眼,说:“不该问的别问,规矩自己会教你。”
我就是这样做了通房。
通房这两个字,字面上讲得好听——因为卧室跟老爷、少爷的卧房是连着的,通了门,随时可以叫,不用在外头敲。实际上,就是把一个人当成了房里的一件东西,放在伸手就能够到的地方。这不是“夫人”“妾室”,妾好歹有个名分,有娘家人撑腰,有正经的拜堂和封号;通房什么都没有。连个名字都不改,我进府二十年,府里从老爷太太到外头的佣人,人人都叫我“春杏”,还是我卖进来时带的名字。我在府里的名册上写的那一行是“春杏·内院·使唤”,跟一件器物的记录没什么两样。
说一说“陪老爷睡觉”这回事。外头的人,尤其是后世的男人们,一听“通房丫鬟”,好像总以为这是我们沾了府里的光,是我们爬上了主子的床,得了什么便宜。我告诉你,完全不是这么回事。那是屈辱,不是体面。但凡一个女孩子,被人家在名册上登记、在自己房里守着、在夜里被推门叫进去,然后第二天一早在仆妇的注视下出来——这不是什么“福气”,这是把人当作物件使用。
可是讲句实在话,你要问我这一辈子最恶心的是哪件事,陪老爷睡觉,还排不到最前头。
我这一生最恶心的,是“验身”和“喝药”。
“验身”,是每隔一段时日,管事婆子就要到我们这些通房丫头的房里来一趟,把我们挨个叫过去,检查是不是有了身孕。这件事,在府里说得很好听,叫“照看身子”。其实没有哪个婆子是真的来“照看”你的。她们看你的月事,问你上次是什么时候,然后翻被褥、摸肚子,用的法子又粗又脏。我十六岁到二十四岁这八年,被这样验过多少次,我自己记不清了。每一次被验完,我都要趴在墙根吐一回。
为什么府里要验?因为通房怀了孕,牵扯到的大事太多。生下来的孩子,若是少爷的,就算是庶出,也是血脉;可要是闹出什么不体面的事,府里就要追责。所以,验的不是我们的身子,验的是这一房人有没有出岔子。我们这些通房,就是那根被捏在手里翻来覆去检查的线头。
比验身更恶心的,是药。
验过以后,若是不好,就给你一碗药。那药叫“调理气血的”,是府里熬好的,端到你面前,看着你喝下去,喝完还得张开口让婆子看。我十几岁的时候还不懂事,以为是养身子的。后来才慢慢摸出来:那药,多半就是让人怀不上的。府里的规矩,通房可以伺候,不能留种。少爷正室还没进门,通房要是先有了孩子,那是打了正房的脸,乱了嫡庶;通房若是生了儿子,更是麻烦,将来分家产、争名分,都是口舌。所以府里的账算得极精:我们的身子,可以占,我们生的孩子,不许有。
那些年,我喝过多少碗药,记不清了。有些药喝了,身子是发冷的,冬天里手脚凉得像冰;有些药喝了,来月事的时候疼得在床上打滚,第二天照样得起来端水。我十九岁那年,见过跟我一拨当通房的另一个丫头,姓白,我们叫她“白桃”。她喝那个药喝坏了,肚子疼了好几个月,后来又怀了一回,不知道怎么就没了,府里叫了郎中来,说是“调养几日”。白桃那几日缩在被子里,脸白得像纸。从头到尾,那药是怎么回事、那胎是怎么回事,她自己都不知道,也没人跟她说。过了两年,白桃被府里发配去了外头的田庄,说“她在府里不干净”。
我为什么说这件事比陪老爷睡觉还恶心?因为陪老爷睡觉,好歹看得见人、听得见声,是好是歹,我认了。可这验身与喝药,是背着你、哄着你、嘴上说是为了你好,背地里把你的一条命捏在手里,还不叫你知道。这是把人当东西使,还要让你以为自己是个人。这种恶心,是日积月累的恶心,是让你连自己都瞧不起自己的恶心。
还有一件更没脸面的。府里的账,全要经我的手。我在少爷房里伺候的时候,识了几个字,后来太太看我算盘打得好,就叫我去帮她记内院的账,什么月钱、买办、人情往来,都是我抄。有一年冬天,少爷的正房大奶奶进了门,那位大奶奶是外头官宦人家的闺女,进门第二天就把原先房里几个丫头叫去训话。训完了,她让我留下,问:“你就是春杏?”我说是。她上下看了我一回,说了句:“你今年二十几了?”我说二十二。她笑了一下,说:“也不小了。你在我房里伺候这么些年,伺候得怎么样了?”我那句“伺候”说得出口吗?我什么也说不出。后来大奶奶让我把内院的账本全交出来,说她的人自己要管。我交了上去,第二天就被挪去了后院的杂物房。
这事说起来更没脸:在大奶奶眼里,我连个正经争的对手都算不上,因为我本来就不算人。我没有名分,没有娘家,没有女儿家的名节,没有正经的身契以外的权利;我在这个家里的全部价值,就是这十年间能替他们做的事。我不是被“抢”走的,我是被“用完了”。用完的那一天,也没有谁认真打发了,只是挪一挪,挪到一个看不见的角落里,像挪一把旧椅子。
我在后院又待了十几年,做些粗活、做些杂事,一直在方家住到三十几岁,后来方家老爷过世,少爷们分家,府里发还了一批老仆,我也被放了,给了几两银子,叫我“自寻生路”。
我出来的时候三十几岁,没丈夫,没孩子,没娘家可回,身子被药伤得底子薄。我靠着缝补、抄书,在一处庵堂里活到了今。如今我写下这些,不是要把脸抹了去,抹不掉,脸早就在府里那年一年一年被磨没了。我是想让后来的女子知道:那些古书里写的“通房”,是花团锦簇的几个字,可我们这些真在里面待过的人,知道那是个什么所在。陪床算不得什么,真正让人恶心、让人一辈子过不去的,是那些穿着“照看”“调理”外衣的事,是把你的命、你的身子、你连名分都没有的“人”,都当做别人家里的一件东西来管、来算、来收拾。
我四十一岁了,头发白了一半。这些年,我在庵里晒晒太阳,偶尔有人问我年轻时在哪儿做事,我就说府里当差的。不提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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