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翻到10月16日那条消息时,停了一下。
教师法修订草案原则通过,按程序将提请审议。
通稿里有一句话,我读了两遍。
「减轻教师非教育教学任务负担。」
这句话不新鲜,文件里出现过很多次。
新鲜的是它出现的位置——这次是在一部法律里。
一、先看这部法的年纪
现行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通过,1994年1月1日施行。
2009年修正过一次,骨架没动。
三十三年。
教师队伍换了模样。
教育部2025年统计公报给出一个数:全国专任教师1870.10万人。
义务教育阶段1069.76万人,普通高中237.20万人。
人还是这些人,事却多了一层。
老师的时间,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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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图 · 教师减负的一笔时间账:义务教育阶段每周10.29小时(据北师大24万名教师调查与《中小学管理》2026年第4期)
二、10.29小时,是从哪儿挤出来的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做过一项研究。
样本是全国24万多名中小学教师,结果发在《中小学管理》2026年第4期。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每周花在非教育教学活动上的时间,10.29小时。
高中教师11.22小时。
当班主任的,12.30小时。
一周按五天算,每天两个多小时。
这两个多小时,是从备课、批作业、找学生说话的缝隙里挤出来的。
中国教科院另一项调查问「负担过重的首要原因」。
60.4%的教师选了同一项:职责边界不清。
我算了一下。
一学年按四十周粗算,10.29小时乘上去,四百多个小时。
四百多个小时,够上多少节课?
你算过这笔时间账吗?
三、七年,六道文件
教师减负不是新话题。
2019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
圈里叫它「减负20条」。
2021年,教育部印发减负工作通知。
2022年,教育督导部门发通知,禁止向学校摊派「涨粉」「评比」「推销」这类任务。
2024年8月,一份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的意见出台,又写了一遍减轻教师负担。
2025年,《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写上同一句。
同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
八条。
八条里有硬指标。
省级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总量一般控制在10项以内。
每所学校每学期各类进校园活动,不超过6次。
每所学校每年接受县级及以上教育综合督导,不超过1项。
每校每年承担社会考试,不超过5次。
借调教师,累计一般不超过6个月。
法定节假日、周末、寒暑假无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安排专任教师值班值守。
到2026年10月,第七年,进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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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制图 · 从2019年「减负20条」到2026年教师法修订草案,七年间六道文件(据教育部与央广网公开信息)
四、通知为什么管不住
2024年9月,央广网采访过一位山东的小学管理者,姓马。
他说,与「减负20条」出台前相比,不少教师应付检查评比、考核、填表格写材料的时间和精力,并没有减少。
他还说,有些措施「有不少停留在纸面上」。
我不觉得这是「执行不力」四个字能打发的。
得看任务是怎么进校门的。
第一条路,从系统外来。
创城、防火、巡河、反诈、普查,各部门都有指标,指标要落到人头。
人头最集中的地方,是学校。
第二条路,从系统内来。
检查、评比、创建、留痕。一项工作要证明做过,就得有材料。
第三条路,从手机里来。
打卡、签到、积分、上传照片。
2025年那八条,一条条堵。
白名单管第一条,督导项数和检查清单管第二条,清理涉师应用、禁止强制打卡管第三条。
堵住了吗?
堵住了一部分。
教育部2026年8月的一篇文章里,重庆万盛经开区给出了一个数字。
2025年,当地教师非教学负担平均减轻40%以上。
一位老师说,手机里要求打卡的应用程序少了5个。
这算真进展。
但通知有一个天生的短处。
它管的是「事」,不是「权」。
谁有权往学校派一件事,派了之后谁担责,通知写不全,也管不到教育系统之外。
五、法律要补的,是这一环
我把现行教师法第七条抄下来看过。
教师享有六项权利。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改革和实验。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
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品行和学业成绩。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和寒暑假带薪休假。
对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意见,参与民主管理。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六项里,没有一项是「拒绝」。
学校面对一条不合理摊派,能拿出来的依据,是一份通知。
通知的效力在教育系统内。出了系统,它只是一句话。
法律不一样。
写进法律,性质就不一样:从「工作要求」变成「法律要求」,从「提倡减」变成「有据可依」。
这次草案全文还没有公布。
能确认的,只有通稿里的几句话。
「切实强化教师待遇权益保障,减轻教师非教育教学任务负担,加强对教师的社会公共服务,维护好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
条款长什么样,要等审议、草案公开。
所以判断只有一条:方向定了,力度看细则。
细则里我最想看三样东西。
一是「谁批准」。进校园的事项,审批权在谁手上,越权批的怎么处理。
二是「谁担责」。摊派了,是通报、是约谈,还是追责到人。
三是「怎么申诉」。
现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教师认为学校侵犯合法权益,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诉,部门在三十日内处理。
这一条能不能接住「被摊派」,还是个问号。
六、还有一笔账,在工资条上
这次修法,另一处被讨论得多的是职称。
2021年公布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里写过一条:教师初级职务和中级职务不受岗位比例限制,按履职年限和要求晋升。
《教育家》10月17日的访谈里,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部长宋萑谈到这条设计。
他判断,这条设计能缓解青年教师年限到了、能力也够、却卡在岗位比例上的矛盾。
这话我信一半。
比例放开,是好事。
职称的另一半是评价标准。
论文、课题、头衔占多少,上了多少课、带出什么学生占多少,这一半不改,通道宽了,拥挤还在。
待遇这一头,现行法第二十五条写的是: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这句话写了三十三年。
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还在。
如果这次修订能把「不低于」后面的问责写实,比再写十句「加强保障」都有用。
收一下
我把这件事从头捋到尾,看到的是同一条线。
2019年发通知,2021年列任务,2022年堵摊派,2024年再强调,2025年定指标,2026年写进法律。
七年,六道文件,一步一步往上游走。
因为负担不是从学校长出来的,是从上面流下来的。
通知能拦住水流,法律才能改河道。
对老师来说,最后落到的很具体。
一张课表,一摞作业本,一个不用在晚上十点回消息的群。
你家里有孩子在上学,有三件小事可以做得早一点。
老师晚上发通知,你不必立刻回。
学校让填的表,先问一句是不是必须由家长填。
班里要搞活动,能不占上课时间就不占。
每一件,都在替老师省下几分钟。
几分钟攒起来,就是一节课的备课时间。
以上内容据公开通稿、教育部统计与文件、央广网及《教育家》相关报道整理。教师法修订草案全文尚未公布,文中涉及草案的表述以公开通稿与专家访谈为据,具体条款以正式公布文本为准。
本文资料来源:新华社、人民网、山东省司法厅、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央广网等公开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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