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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市民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举报,桂平市某商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接诉后,桂平市消防救援局立即到场核查,查实该商场存在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符合规范、一至三层疏散楼梯间及前室堆放货物、部分室内消火栓被遮挡等多个隐患。对此,消防部门责令该商场进行限期整改,并依法处以罚款共3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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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属于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须完好有效,疏散指示标志宜连续设置,确保紧急情况下清晰指引方向。建筑内部消火栓箱门不应被遮掩,消火栓箱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箱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或在消火栓箱门表面设置发光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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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消火栓被遮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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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符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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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楼梯间堆放货物
该单位的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限期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以及第(四)项之规定,消防部门作出罚款人民币33000元的行政处罚。
消防提示
商场、市场可燃物较多
用火、用电、用气量大
潜藏的消防安全隐患众多
稍有不慎
极易发生火灾
以下消防安全提示别忘记
来源:桂平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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