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存侥幸
认为凌晨、清晨驾车无管控
酒后驾车上路
这种想法万万不可
交警提醒
酒驾醉驾不分昼夜
全程严查、绝无侥幸
近日
一男子因清晨醉酒驾驶
被执勤民警查获
![]()
案例详情
10月5日上午10时许,新会公安交管部门巡逻至双水镇银鹭大道时,发现一辆粤J9Y***的白色小轿车停放在道路最右侧行车道内,既未开启危险警示灯,也未设置任何警示标识。
执勤民警立即上前了解情况,走近车辆后发现,该车车窗未完全关闭,车内弥漫着浓烈的酒精气味,一名男子昏睡在后排座椅上,旁边车道偶有车辆快速驶过,十分危险。
![]()
在执勤民警的持续呼唤下,男子许久才缓缓睁眼,神情恍惚,处于醉酒状态。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72mg/100ml,涉嫌醉驾。
当民警询问男子是否酒驾的时候,男子支支吾吾,否认其驾车上路。经核查路面视频监控,证实当时驾车的人正是该男子肖某。在铁证面前,肖某才如实交代,当日凌晨在某酒吧工作至清晨7时许,期间有饮酒,结束工作后,心存侥幸认为清晨路面巡查少,不会被查处,便独自驾车回家。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抽血检验,肖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149.8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部门依法对肖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行政处罚,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一分醉
驾车千分险
每一次侥幸酒驾
都是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置于危险之中
⚠️⚠️⚠️
![]()
▲ 司机醉酒驾驶小车上路,结果连人带车冲入河中。
![]()
▲ 司机酒后驾车失控撞倒隔离护栏。
江门交警提醒
酒驾害人害己
醉驾犯罪入刑
请广大驾驶人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坚决做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
一审:贤
二审:晶
三审:辉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