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叩富网
10月9日,金融监管总局公布了新修订的《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管理规定》,一共8章41条,从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它管的不是“你该买什么保险”,而是反过来——给保险公司划了一条线,列出8类以后不能再开发的产品。大家一起对照着看看,自己手里的保单是不是那种“听着像保障、其实没保障”的。
01
这份规定,到底在管什么?
它的前身,是2017年开始实施的《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指引》。这次是系统性修订,还改了名字——从“指引”升格为“管理规定”。8章41条,覆盖产品开发的基本原则、主险和附加险的条款费率、开发管理流程、评估清理注销、监督管理,把财险产品从“出生到退场”都纳入了监管。
这次修订有个显眼的变化:给“附加险”单设了一章。
附加险是挂在主险后面的那类补充条款。过去个别公司把跟主险关系不大的内容打包成附加险,甚至用附加险去改主险的错。新规要求附加险必须和主险有关联,对主险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等做扩展、限制或调整,并列出了原则上不得开发的几种情形。
还有一点,是产品开发出来之后的管理。新规要求,对当期签单保费占比5%以上的在售产品,公司要定期评估它的销售、现金流、资本占用和利润情况——上市两年以内的至少每半年评一次,超过两年的至少每年评一次。产品不再是“开发完就不管”。
对买保险的人来说,这些制度细节不用记,但那份“不准清单”值得看看。
02
8类产品,以后不准开发
第一条,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没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说白了,你不能给一个跟自己没关系的东西投保。防的是“赌一把”式投保。
第二条,约定的保险事故不会造成实际损失。 保险保的是“可能发生的损失”,如果约定了出事也没损失,那就不是保险。
第三条,保险事故必然发生、或者必然不发生。 或然性是保险的地基,必然出事、或者必然不出事,都不该叫保险。
第四条,承保“既有损失可能、又有获利机会”的投机风险。 比如炒股亏了让保险赔,这不行。保险保的是纯粹风险,不是投机风险。
第五条,没有实际保障内容,只是单纯为了降价、涨价或者炒作。 这条直指那些换汤不换药的“价格战产品”。
第六条,承诺没出险就返还保费,或者返还其他不当利益。
第七条,实际承担了风险保障,却不收保费(监管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保险原理或者公序良俗的。
03
为什么“返还保费”要被禁?
这一条很多人不理解:没出事退我钱,不是挺好?
问题在于,保险的定价逻辑是“用大家交的保费,去赔少数出险的人”。如果每个没出险的人都把保费拿回去,那赔给别人的钱从哪来?要么保费定得虚高,要么干脆没有真实的保障,就成了“用你的钱还你的钱”的障眼法。
新规禁的,是拿返还当卖点、实则没有保障内容的那一类。分辨的关键不看它返不返,看它有没有真实的保障责任:出了约定的风险,它到底赔不赔、赔多少。
04
拿到保单,按这3步自查
第一步,翻到“保险责任”那一页,看清楚它到底赔什么、什么情况赔。这是保单的核心。
第二步,看“责任免除”,也就是哪些情况不赔。监管这次特别要求,对免除或减轻保险公司责任的内容,要用“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方式”提示——也就是得让你看见,不能藏在角落。
第三步,对着上面8条照一照: 它有没有“必然发生、必然不发生”的味道?是不是只有返还、没有实际保障?
手里那张保单真拿不准的,也可以到叩富问财上问一句。那是个财经问答平台,回答问题的是各家金融机构的持牌从业人员,保险、基金、证券都覆盖。问清楚再做决定,比自己猜强。
文末小结
时间上,新规11月1日起施行;范围上,管的是财险公司今后新开发的产品。已经签了的保单有没有影响,要看合同约定和保险公司的衔接安排,别照着传言下判断。这份“不准清单”更像是买保险时的一把尺子:先看有没有真实保障,再看便不便宜。
本文仅供投资者教育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或立场,不代表新浪财经头条的观点或立场。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与新浪财经头条联系的,请于上述内容发布后的30天内进行。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