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出了桩荒唐事。一名女子落网后,警方粗略一算,一年之内,她先后与19名男子交往,敛财超过40万元。10月15日,云南日报旗下的云新闻报道了此案,不少网友看完直呼大开眼界。
先说说她是怎么把戏演圆的。
这名女子年纪不算轻,长相也谈不上惊艳,可偏偏有一套拿捏人心的本事。她把自己包装成温柔体贴的单身姑娘,说话滴水不漏,句句都往人心窝子里戳。平日里刷手机,她专挑兜里有点闲钱的男人下手,几句甜言蜜语下来,便约对方见面。
男人一旦动了心,见了面自然越走越近。关系升温之后,要钱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有个男子对她迷得神魂颠倒,前后不过见了三次面,就痛痛快快转了9万元。他还美滋滋地以为自己捡到了宝,幻想着长相厮守,哪知道人家心里压根没有他,他不过是众多“提款机”里的一台罢了。
尝到甜头之后,她的胃口越来越大,嫌一个个来钱太慢,索性多点开花,广撒网、多捕鱼。
最让人瞠目结舌的一幕来了。某天晚上,恰好有三名男子同时约她,她心一横,一个都没推掉。更夸张的是,其中两人竟然订在了同一家酒店。她硬是排好了班表,应付完头一个,悄悄溜到隔壁应付第二个,忙完再打车奔向第三个约会地点。一晚连轴转,堪称时间管理界的“高手”。俗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这般操作,迟早出事。
果然,案发了。落网之时,她还在那儿装可怜,辩称自己没有工作,跟这些人是在谈恋爱,钱都是对方心甘情愿掏的。
这番话听着就让人火大。不上班,一年“谈”出40多万,这进账赶得上多少老实人辛苦十年?要是这也算恋爱,天底下哪有这样的恋爱方式?一天晚上周旋于三个男人之间,这不是恋爱,分明是把感情当成了生意。
民警说得很清楚:这不是恋爱,这是诈骗。
翻开《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写得明明白白: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刑期更长。她以恋爱为幌子,从始至终没打算真心过日子,一年骗了19个人,涉案金额40多万元,性质相当恶劣。等着她的,除了牢狱之灾,还有退赃这一关。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deceiving别人感情的人,最终把自己的前途也搭了进去,可谓害人害己。
话说回来,被骗的那些男士,是不是也该照照镜子?感情这个东西,最忌讳被花言巧语冲昏头脑。真想找个结婚过日子的人,就得踏踏实实摸清对方的底细。刚见三面就掏9万,这笔钱来得容易,去得更快。天上不会掉馅饼,突然对你嘘寒问暖、温柔备至的“好事”背后,说不定就是一个精心编织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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