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斯克又给X定了一条新规矩,这次管的是广告好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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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宣布,X将对所有广告实施审美标准。按他的说法,广告必须不丑、不刺耳、不尖锐,同时不得夸大产品主张。达不到这条线的广告主,将被禁止在平台上发布广告。
这条标准把两件事捆在了一起:一是视觉和听觉上的观感,二是文案里的产品承诺。前者管的是广告长什么样、听起来什么调,后者管的是广告说了什么。
对广告主来说,麻烦在于"丑"和"夸大"都不是能自动打分的指标。谁来判定一条广告刺不刺耳,目前没有公开的答案。
可以确定的是执行后果:违规的广告主不是被降权,而是被禁止发布。这条线划得比多数平台的广告审核更靠前——多数平台管的是虚假和违规,X这次把审美也写进了门槛。
广告是X的重要收入来源,把审美标准加进审核,等于在投放环节多设一道闸。闸门松紧如何,取决于判定标准怎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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