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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16日讯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6年第100号公告,正式公布《牙膏分类目录》(以下称《目录》),补齐牙膏功效分类监管的制度空白,对牙膏备案编码、功效宣称用语实施分层分类管控,目录将于2027年5月1日正式施行。
随着国内口腔护理市场快速扩张,牙膏功效宣传花样繁多,部分产品存在夸大宣传、宣称不规范,甚至暗示医疗作用等乱象,此前行业缺少统一的功效划分与宣称判定标准。本次目录依据口腔科学,将牙膏功效划分为八大类别:基础清洁、防龋、抑牙菌斑、抗牙本质敏感、减轻牙龈问题、去渍美白、抗牙石、减轻口臭,每类配套明确功效机理与宣称用语,搭建完整技术体系。
《目录》按照功效风险高低实行差异化管理。基础清洁类宣传用语严格限定目录清单,企业不得自行修改增删;防龋、抑牙菌斑、抗牙本质敏感、减轻牙龈问题四类和口腔健康密切相关、风险偏高,宣传表述要和目录语义、功效本质保持相近;去渍美白、抗牙石、减轻口臭风险较低,企业可以参照示例结合产品实际优化宣传语言。此外,牙膏包装上口味、气味等感官描述不属于功效宣称,不受该约束,但严禁明示或暗示医疗效果。
《目录》以十二岁为界,将适用人群分为两类,尤其强化了对儿童牙膏的保护。十二岁以上人群可选择全部八类功效牙膏,而十二岁及以下儿童牙膏,仅允许宣称基础清洁和防龋两项功效,标注“抗敏、美白、护龈”等字样的儿童款均属违规。儿童的口腔黏膜更娇嫩,牙齿发育尚未成熟,过度追求美白、抗敏等功效反而可能带来刺激或损伤。这一规定从源头杜绝了商家将成人功效套用于儿童产品的行为,让家长在选购时无需反复甄别成分安全性,只需认准合规功效标识,就能为孩子筑牢口腔护理的安全防线。
《目录》全面规范牙膏的功效分类与宣称用语管理,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给予行业充足且科学的实施过渡期,确保政策实施平稳有序。根据要求,2027年5月1日起,新备案牙膏全部执行目录要求;此前已备案产品,企业需在2028年1月1日前完成备案信息变更;变更前已经生产、进口的存量牙膏,无质量问题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兼顾监管落地和企业库存消化。
值得关注的是,《目录》还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由于牙膏参照普通化妆品备案,没有专门新功效注册通道,监管部门将结合科研、产业发展,经充分论证后适时修订增补目录,为未来新功效预留制度空间。目录落地后,监管部门将强化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宣称行为,为消费者选购牙膏提供清晰标尺,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闪电新闻记者 刘国栋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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