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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鳗财经》电鳗号/文
10月15日晚间,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汽车)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收到了一份涉及6000多万欧元的国际仲裁公告,其全资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被一家北马其顿企业告到了伦敦国际仲裁院,对方索赔金额暂计6073.32万欧元,起因是双方围绕北马其顿一项150台纯电公交车采购项目的联合投标合作出现了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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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则公告来得有些突然——毕竟就在两个月前,金龙汽车刚刚交出了一份相当亮眼的半年报。今年上半年,金龙汽车实现营业收入110.85亿元,同比增长7.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6亿元,同比增幅达到137.58%。扣非净利润的增幅更为突出,从上年同期的1234万元跃升至1.94亿元,同比增长近15倍。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从3.68%提升至7.73%,增加了4.0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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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汽车利润的大幅改善的核心驱动力来自海外市场。上半年该公司销售各型客车2.39万辆,其中出口1.78万辆,同比增长26.76%;新能源客车出口2777辆,同比增长35.2%。出口销量位居行业第一,海外业务毛利率表现优于国内,成为利润提升的重要支点。从行业格局看,2026年前5个月大中客出口CR3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宇通客车、金龙汽车、中通客车占比分别为19%、31%、15%,金龙在出口端的份额优势仍然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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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上述仲裁案本身。根据公告披露的信息,金龙联合与申请人AKTRUS VENTURES DOOEL-UVOZ-IZVOZ于2026年6月5日签署了《联合投标及项目实施联合体协议》,计划共同参与北马其顿交通部组织的150台纯电公交车及配套充电设施采购项目投标。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双方就保函开立事宜产生分歧,申请人以金龙联合违反协议为由单方发出解除通知,随后提起仲裁,索赔金额暂计6073.32万欧元。
金龙汽车在公告中明确指出仲裁申请的金额高于招标方的采购预算金额,且在公告中的表态也相对强硬,称“申请人提出的仲裁请求缺乏充分的事实与法律依据,其索赔主张不具备相应的逻辑基础”。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仲裁院已受理申请。公司已组建专项应对小组,并聘请国际仲裁资深律师团队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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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鳗财经》注意到,金龙汽车在公告中有一句话值得注意——“经排查,公司在欧洲无重大被执行资产”。这意味着即便仲裁结果不利,执行层面存在缓冲空间。同时,6073万欧元按当前汇率折算约合人民币4.7亿元左右,而公司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为2.76亿元,截至二季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6.18亿元。从体量上看,这笔索赔不构成生存层面的威胁,但若最终需要计提,对当期利润的冲击会比较明显。
另外,从业务角度,本次仲裁涉及的是海外联合投标项目中的合作协议纠纷,并非公司核心出口销售业务本身出了系统性问题。公告也明确表示,该事项“未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核心业务及财务现金流造成实质性重大不利影响”。金龙联合作为公司客车业务的主要经营主体之一,注册资本9.28亿元,与金龙旅行车公司、苏州金龙公司共同负责客车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核心业务运转并未因这一纠纷而中断。
目前,金龙汽车的海外客车出口仍处于景气周期,该公司在出口端的份额和品牌积累有目共睹。阿尔及利亚3000辆高端客车订单总金额超15亿元,创下中国客车出口单笔最大订单纪录,说明公司在高附加值产品上的竞争力在增强。新能源客车出口增速高于整体出口增速,产品结构正在向更高质量的方向调整。
对于上述仲裁案件,伦敦国际仲裁院审理此类跨国商业纠纷通常周期较长,从立案到最终裁决可能跨越数个季度甚至更久。在此期间,该公司需要在应诉上投入资源和精力,案件进展也可能阶段性影响市场情绪。
金龙汽车在中报中并未对仲裁事项计提预计负债,这意味着管理层目前倾向于认为索赔缺乏充分依据。《电鳗财经》将继续关注后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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