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的合作到了尽头之后,大多数情况下都会顾全大局,保持一个体面的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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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已经 76 岁高龄的洪金宝这次没有按照以往的方式去做。
10月13日,长子洪天明替洪金宝发布署名声明,与合作多年的前代表人陈美玉划清界限。
陈美玉长期为洪金宝进行商务接洽、参加各种公开活动,由于两人关系密切,所以外界有很多人误认为她是洪家的人。
该份声明中有几个很值得玩味的地方。双方早在今年 4 月 1 日就正式终止了合作关系,但是这份明确界限的公开声明,却足足憋了半年后才对外公布。
声明用词份量很足,写明终止和陈美玉所有的华洋关系,意即内地、香港、海外各个方面的业务往来全部断绝。
最核心的部分就是免责条款:从解约之日起,陈美玉不得再以洪金宝的名义洽谈业务、签订合同或作出承诺;对于此之前或者之后,没有得到洪金宝本人授权的行为,洪金宝概不认可,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即明明白白地告诉整个行业:以后如果有谁拿着陈美玉的签字和承诺来找洪金宝,一律不算数。在声明最后还公布了新的业务对接人。
更换经纪人或者合作代表人的事情在娱乐圈里很常见。大多数情况下都会默默地完成交接工作,最多也就是简单地对对方说一声谢谢过往的陪伴,并不会用如此强硬的语气对外宣布。
人们的第一反应是认为二人之间发生了激烈的私人争执。但是从声明文本中看,并没有讲到解约的原因,也没有互相指责的内容,陈美玉方面至今也没有公开回应。
该公开文件实际上是一份对全行业都有警醒作用的风险警示书。
两个人私下里终止了合作关系,这是他们之间的一个约定。外面的合作公司和投资方都不知道里面的情况。
由于过去的多年中一直深度合作,所以在很多合作伙伴的印象中,陈美玉还是可以代表洪金宝的人。
如果不开门见山把话说清楚,那么一旦对方继续用洪金宝的名义对外承诺、洽谈项目、签订合同,之后就会出现许多说不清楚的合同纠纷,受害的是洪金宝几十年来苦心经营的品牌和信誉。
半年的时间间隔里,外界并无确切的情况可以为证。但是可以看得出逻辑:先在内部完成解约,再观察事态的发展,等到发现口头上的分手并不能避免风险的时候,就选择了用白纸黑字的方式公之于众。
人们感叹,在人情江湖中要留三分情面。但是在实际的商业合作中,人情和权利责任是两回事。
越是关系密切、外界难以划分出公私界限的合作,在分手的时候,就不要只依靠口头上的默契了。表面上的好聚好散是童话,守住自己的名声、避免之后无尽的麻烦才是现实。
所谓的江湖体面要有一个前提条件。如果个人招牌有被冒用的可能性,在某些场合下体面的问题就应当放在风险防范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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