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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车牌挡上,就拍不到了”
有些驾驶人
为躲避“电子警察”抓拍
想方设法遮挡机动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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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不知聪明反被聪明误
最终还是难逃处罚
10月2日晚上,新会交管大队在会城振兴西岗开展交通违法查处时,发现一辆摩托车号牌被透明塑料袋完整套住,号牌号码难以辨识,涉嫌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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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立即示意驾驶人靠边接受检查。经核查,驾驶人吕某持有D类驾驶证,其交代为了躲避电子警察抓拍,便用塑料袋套住号牌,自以为不会被查到,不料上路即被民警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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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对吕某当场开展严肃批评教育,现场拆除遮挡号牌的塑料袋,并依据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
故意遮挡(或污损)号牌
会给交通安全
埋下严重安全隐患
对此
公安交管部门
始终坚持严厉打击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明确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除了上述案例中的塑料袋套牌
日常骑行中
这些常见操作均属于
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会被依法处罚
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用纸巾、毛巾、贴纸、胶带遮挡号牌部分或全部字符。
用挡雨布、车衣、杂物遮盖号牌。
故意弄脏、涂抹、刮花号牌,模糊号牌信息。
号牌破损、缺失不及时更换,刻意隐瞒号牌信息。
机动车号牌是车辆的唯一“身份标识”,是交通执法、事故溯源、违章取证的重要依据。故意遮挡号牌,本质就是刻意规避交通监管,极易滋生超速、闯红灯、逆行、闯禁行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引发交通事故,还会增加肇事逃逸风险,严重危害道路通行秩序与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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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交警提醒
机动车号牌不可故意遮挡、污损
请务必保持号牌清晰完整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遵规守法 安全出行
一审:贤
二审:晶
三审: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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