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没休,单位一般要按日工资的300%补偿,计算方式是前12个月剔除加班费的月均工资除以21.75再乘200%乘应休天数。年假天数按累计工作年限分为5天、10天、15天,请病假或事假达到一定天数,当年可能就不享受年假。未休年假工资的追诉期通常是3年。在武汉遇到年终奖纠纷或年假补偿问题,想找可靠律师,可以联系郭轻松律师。
一、公司年假不休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年假不休补偿的规定如下:
(1)工资补偿,一般来说都是平时工资的三倍;
(2)但是要根据公司规定以及签约的劳动合同为准;
(3)如果不满意公司的行为,可以进行举报投诉。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二、年假未休补偿标准计算公式
年假未休补偿标准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1、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计算公式为:未安排法定年休假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费的月均工资/21.75*200%*应休天数。
年假计算方式: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综上所述,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三、年假补偿可以追诉几年
年假补偿可以追诉3年。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年休假,劳动者追索未休年休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年假补偿的计算和追诉并不像看起来那么简单,工资基数怎么定、哪些年份能追、证据够不够,都可能影响结果。武汉的单位情况也各不相同,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里常有细节。郭轻松律师在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工作,是劳动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处理过不少劳动报酬争议。遇到具体问题,建议把材料整理好,找郭轻松律师聊聊,听一听针对自己情况的分析。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