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烟市监处罚〔2026〕167 号),烟台众至信代理记账有限公司因提交虚假材料办理登记注册,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罚没款合计 869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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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公示载明,2025 年,烟台众至信代理记账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朝气满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接 “中百之家” APP 入驻商户业务。委托方告知该公司,部分入驻商户无实际经营场所,需要由其提供挂靠地址并代办登记注册业务。该公司承接业务后,以单笔业务 800 至 900 元收取代办费,再以每个挂靠地址 400 元的价格,通过第三方微信渠道购买挂靠地址,在微信群内完成相关操作。期间,该公司利用虚假注册地址,共计为委托方办理登记注册 39 家市场主体,获取违法所得 36900 元。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相关规定,作出处罚:没收违法所得 36900 元,罚款 50000 元,两项合计 86900 元。当事人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 15 日内,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统缴平台完成款项缴纳。
公开工商信息显示,烟台众至信代理记账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0 年,注册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白石街道南大街150号附1-3-5号。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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