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文物安全形势日趋严峻,文物犯罪朝着专业化、智能化方向演变,大量不法行为借助网络扩散,重特大案件时有发生。
10 月 10 日,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国家文物局对外发布 6 个惩治文物犯罪典型案例。
其中三起案子极具警示意义:有人沉迷盗墓小说,照着书本自学盗墓技术盗掘东周古墓;有人在自家院子清理树根挖出铜鼎,隐瞒不报继续盗挖;还有煤矿矿长无视停工通知,施工直接毁掉秦直道遗址一段本体,三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7 至 15 年。
最高法介绍,本次案例重点突出两大司法导向:从严打击源头类文物犯罪,遏制犯罪高发势头;坚持全链条打击,斩断文物犯罪的完整链条。
拿盗墓小说当犯罪教科书,盗 23 件春秋文物,主犯获刑 12 年
湖北男子余某才痴迷盗墓题材小说,把小说情节当成实操教程,自学盗墓手段,还网购全套作案工具。
2023 年,他伙同其他人两次前往郭家庙墓群保护区踩点盗墓,先后盗走铭文铜戈、玉饰、铜壶、铜鼎等 23 件春秋文物,其中 22 件都是三级以上珍贵文物。
被盗墓葬属于省级文保单位东周古墓,历史价值极高。
法院审理认定,余某才作为主犯,盗掘省级文保古墓葬、窃取大量珍贵文物,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
最高法特意提醒大众,盗墓文学只是文艺创作,绝对不能当成实操指南,效仿书中情节实施盗墓,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自家院子挖出青铜器私自开挖牟利,村民被判 15 年
陕西西安村民师某兴,住在全国重点文保单位丰镐遗址保护区。
2014 年,他清理院内柿子树根时发现古墓葬,没有向文物部门上报,反而继续向下挖掘,挖出铜鼎、铜爵、铜觚等 8 件高等级商周青铜器,打算转手倒卖。
丰镐遗址是西周都城遗址,1961 年列入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法律明确规定,古遗址、古墓葬归国家所有,不因土地使用权属于个人而改变归属。私自挖掘古墓,会永久性破坏地层、年代等不可再生历史信息,直接切断文明传承线索。
师某兴明知身处遗址保护区仍持续盗掘,情节恶劣,虽认罪可从轻,依然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煤矿强行施工毁掉秦直道遗址,矿长领刑 7 年,企业赔 394 万
秦直道,被誉为中国古代第一条 “高速公路”,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煤矿矿长郭某军,收到文物部门停工通知后,为追求生产效益,不办理文物保护审批,不避让遗址区域,继续组织开采。
开采作业直接造成一段秦直道遗址本体彻底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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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同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煤矿承担 394 万余元遗址修复费用,款项已经足额缴纳。
刑事层面,郭某军被认定故意损毁文物罪,一审判 7 年,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此案释放清晰信号:经济发展不能以破坏文物为代价,文物保护和产业发展完全可以兼顾,企业效益不能成为损毁文化遗产的挡箭牌。
文物犯罪从严打击,三个案例敲响全民警钟
这三起案件覆盖三类高频文物犯罪:主动盗掘、院内发现文物隐瞒私挖、工程施工损毁遗址,打破很多人的认知误区。
不少人误以为,自家土地下面挖到文物就归自己,或者施工只需要考虑产业进度,忽略文物保护红线,最终付出沉重代价。
现在文物犯罪越来越网络化,不法分子网上交流技术、线上交易文物,源头打击和全链条追责,是接下来司法办案的核心方向。
文物不可再生,一旦损毁就再也无法复原。
你觉得很多年轻人爱看盗墓小说,很容易模糊虚构故事和法律边界,要不要在宣传上加强提醒?欢迎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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