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春是《红楼梦》里少见的能干人。她会查账,会管人,敢替王夫人说话,也能把大观园经营得有声有色。可就是这样一个姑娘,面对亲生母亲的哭诉,偏偏寸步不让。她到底是太讲原则,还是太没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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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将潘凤
贾府里会花钱的主子不少,会管钱的却没几个。
庚辰本第二十二回有条脂批,说探春若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致流散。这话的分量很重。贾府那么多主子,脂批偏偏认为,真到了败落的时候,有探春在,还能替这个家收拾残局,安顿子孙。
这评价算是很高了。
第五十五回,赵姨娘的兄弟赵国基死了。
贾府有旧例,家中奴仆的亲属去世,可以按身份和情形领取相应的丧银。李纨起初打算给四十两,探春却不肯立刻照办,叫人把旧账翻出来核对。
一查,赵国基这一项定为二十两。
但赵姨娘很不服。
死的是她自己的兄弟,管钱的又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她自然希望探春能多给一些。
探春坚决不同意。
她管的是官中的钱,不是自己的私房钱。今天为了亲娘多给,明天别人也拿亲戚关系来要,这个家还怎么管?
这道理并不错。
但赵姨娘想要的,恐怕也不只是多拿几两银子。
她在贾府是姨娘,处处低人一等。如今亲生女儿终于有了管家的权力,难道还不能让她这个做母亲的得一点体面?
而探春不仅坚持按例给钱,还在争执中强调正式的亲属名分。她强调王夫人才是自己母亲,王子腾才是她的舅舅;而赵国基只是赵姨娘的兄弟,哪里算得上舅舅?
这话,每个字都有道理,但每个字都扎在赵姨娘的心上。
自己的亲生女儿已经在当家,非但不能为自己做主,还要听一堆羞辱。
情何以堪?
第二十七回有一件小事。
探春给宝玉做了一双鞋,赵姨娘听见了,抱怨她为什么不给贾环做。
偏偏不巧,这话还让宝玉听到了,当面转述给探春听。
探春很不高兴。她认为兄弟姊妹之间,谁与自己亲近,自己便愿意对谁好,不能因为赵姨娘生了她,就要求她事事照顾贾环。
这话依然有道理,她和宝玉本来就亲近,给宝玉做鞋,似乎也不必强扯孝悌之道,赵姨娘的表达确实有点小气。
可探春对这层血缘的拒绝,何必那么坚决呢?
你当然可以自己决定把感情给谁,但非得这么强硬吗?
到了第四十六回,她又做了一件出人意料的事。
贾赦要收鸳鸯做妾,鸳鸯不肯,事情搞的很大,贾母居然气得迁怒王夫人。
王夫人是贾赦的弟媳,大伯要收屋里人,哪里轮得到她负责?可贾母正在火头上,一时没人敢替王夫人分辩。
探春却站出来,把这层道理说清楚。
贾母听了,也承认自己气糊涂了,错怪了王夫人。
所以探春并不是谁有权就听谁的。贾母错了,她照样敢说。
更重要的是,她维护的是嫡母,这就显得不单公允,也很有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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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既能干又有决断的带刺玫瑰三姑娘,究竟把自己放在贾府的什么位置上?
探春是庶出的小姐。
她当然不是贾府的外人。她生来就是主子,有小姐的待遇,也有支配奴仆的资格。
但她却不像宝玉。
宝玉什么都不必做,也依然是贾府最受重视的子孙之一。探春再会管账、再能办事,也不会因为经营得好,就获得宝玉那样的家族位置。
她有主子的身份,却没有多少权利,更没有什么权力。
但她偏偏有理想,有抱负,想像男人一样去世界拼杀。
既然血缘不足,她那怎么办呢?
这让我不得不想起了法家,想起了《商君书》里的农战思想。
古代国家需要粮食,也需要士兵。可种田辛苦,上战场更可能送命,凭什么让人甘愿承担这些负担?
商鞅的办法,是把爵禄、赏罚与国家需要的农业生产和军事功劳联系起来。
《史记》记载,商鞅变法规定,立下军功的人可以按功劳取得爵位;宗室贵族如果没有军功,也不能仅凭祖先的身份保有原来的爵禄。
这对普通人很有吸引力。
原来没有显赫祖宗,也可能凭军功取得地位。原来贵族子弟如果没有功劳,也不能永远端着爵禄。
可是,谁来规定什么叫功劳?
是国家。
国家需要打仗,便让军功成为上升的道路;国家需要粮食,便通过制度鼓励耕作。
个人确实可能得到好处,但要先去完成国家所需要的事情。
商鞅没有取消等级。但他让获得等级的道路发生了变化,也让更多人的个人利益与国家的农战目标联系起来。
这个做法的好处显而易见,那些已经破落的贵族士大夫子弟,以及本来完全不可能成为贵族的普通人,终于可以通过非血缘继承的方式获得阶级跃迁了。
探春当然不是商鞅,但她和商鞅一样也是庶出,更糟糕的是,她还是个女性。
血缘的合法性与她几乎无关,所以,她必须以忠诚来表现自己的可靠,同时,她还必须以另外一种方式来证明自己——有用。
她要让贾府承认自己,就得比那些享受特权的人更加维护特权,要比那些人更能替家族解决问题。
所以,她以冷酷的方式和赵姨娘进行割裂,同时,她也确实解决了不少问题。
第五十六回,探春发现大观园的花木竹林,不必只当作供主子赏玩的东西。
园子里有懂行的老妈妈,她们知道哪些花木可以经营,哪些出产可以利用。与其让府里继续花钱雇人照料,不如把这些事务分派给她们管理。
府里需要的东西照常供应,剩余的产出则可以让经营的人获得好处。
这样,贾府减少了开支,老妈妈们也有了挣钱的机会。
探春还考虑到,若把所得再交给账房经手,恐怕又要经过一番刁难和盘剥。因此她想办法避开原有的账房环节,让经营的人少受一道折腾。
老妈妈们听见这样的安排,自然高兴。
她们不是被探春骗去白干活,而是真有机会从自己的劳动中获得收益。
她不是不懂下人的难处,也不是只知道替主子省钱。
她甚至愿意改变原有的做法,让管园子的老妈妈们多得好处,少受账房盘剥。
而她自己,也证明了自己的能力。
这是现代职业经理人的能力,为贾府这个董事会赚钱和省钱的能力。
说到这里,我又想起《史记》里的一个人。
汉武帝时期有个廷尉,叫杜周。
他很会办案,也很懂得皇帝的心思。
皇帝想惩治的人,他便使案件朝不利于那个人的方向发展;皇帝想宽纵的人,他又能找到办法让案件得到宽缓处理。
有人看不下去,质问他:你负责审理天下案件,为什么不按法律办,却专门揣摩皇帝的意思?
杜周反问:法律又是从哪里来的?过去君主认可的,写成律;后来君主认可的,成为令。
这就是典型的法家思维。
杜周当然懂刑律,而且是顶级专家,否则何以如此擅长逢迎?
但他更看重的,不是法律的公正,而是皇帝的偏好。
他知道怎样把皇帝想做的事,变成一套可以执行的司法处置。
而在这个时候,他的职业程度越高,忠诚度越高,他的危害反而越大。
所以,他列名著名酷吏。
酷吏为什么坏?
因为他只重视主人的愿望,摒弃一切其他的合理性——包括人性。
历史上的著名法家,几乎没有一个是有好结果的,比如“作法自毙”的商鞅,比如韩非子和李斯这对难兄难弟。
这里有他们本身的戾气,但也有他们天然的不得志和自身野心之间的矛盾。
因为缺乏血缘的合法性,他们不得不走向绩效的合法性。
但他们却又不肯走向民本,因为他们恰好是落魄贵族,边缘士大夫。
要成功,就要出奇制胜,于是,他们以“立法”为名,去主动维护皇家的体制,又以皇家的命令,作为合法性的来源。
长此以往,终于和主人双向奔赴。
至此,法家治下,显然已经无法求天地之仁,那就只能求君名之仁。
这为更广泛的平庸之恶的诞生创造了巨大的空间。
因为当皇帝的个人爱好成为一种制度化的存在时,执行者的道德也就无所谓了——既然一切都是任务,那当然不必查纠动机。
甚至,他们可以真的觉得自己很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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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春兴利除弊,自然是大公无私,而她公开维护嫡母,给嫡兄做鞋,贬低生母,嫌弃亲弟,同样可以被理解为大公无私。
她是一个极好的执行者,优秀的职业人,自觉的法家信徒。
但是,我一点都不喜欢她,她那种理所当然的冷酷和精打细算的情感投入,总会让我闻到一丝人格上的卑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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