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呼兰融媒)
哈呼房征决字〔2026〕2号
为加快呼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地块居民生活条件,区政府决定对呼兰区萧乡街道HL02-13-02-03地块位于东至规划路景明路、西至瑞凯世纪城、南至锦澜嘉府一期小区、北至东府路的合围区域内房屋实施征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一、对呼兰区萧乡街道HL02-13-02-03地块位于东至规划路景明路、西至瑞凯世纪城、南至锦澜嘉府一期小区、北至东府路的合围区域内房屋实施征收(具体详见征收范围图)。
二、HL02-13-02-03地块项目指挥部与萧乡街道办事处负责房屋征收和补偿工作,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房屋征收,对被征收人予以补偿。
三、《呼兰区HL02-13-02-03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签约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HL02-13-02-03地块项目指挥部依法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被征收人要积极支持房屋征收工作,双方应当在签约期内完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订工作。
四、被征收人对《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4日
来 源 | 区征收办
编 辑 | 徐天奇
校 对 | 孙文华
审 核 | 艾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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