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店的老板多少都遇到过:有人专挑商品标签、广告用语的毛病,一开口就是"不赔就投诉到底",动辄要价远超商品价款。赔吧,咽不下这口气;不赔吧,怕平台处罚、怕监管介入。最近官方通报的一批案件,给这场拉锯划出了新界线——恶意索赔,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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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3起典型案例。最扎眼的一个:某团伙23人均为跨区域、职业化高频投诉人员,近两年通过12315平台累计投诉36476件,涉及全国受害经营主体10000余家,诉求模板统一、团伙特征明显,对食品生产企业集中发起投诉举报,索赔金额远超商品价值及法定赔偿——已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另一个案例更有画面感:刘某某等5人专门在乌鲁木齐购置高档白酒,偷拍偷录商品标识和商家经营信息,再以"买到侵权商品"为由,通过12315投诉、威胁提起民事诉讼、委托律师施压,迫使商家签署预设的和解协议并退货,涉案金额200余万元。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从市场监管部门的角度看,这次通报传递了两个明确信号。第一,"职业索赔"与"消费维权"被正式切开:正当维权受法律保护,而假借维权名义、以投诉举报相要挟索取远超法定赔偿的利益,涉嫌构成《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敲诈勒索罪,市场监管部门将依行刑衔接机制移送公安,不再停留于对商家的调解和处罚层面。第二,打击是团伙化、专项化的——这批案件源自2026年7月以来当地市场流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意味着今后这类案件的发现和移送会是常态而非个案。
对商家而言,真正要做的是两件事。
第一件,日常合规,别给人递刀。职业索赔者挑的毛病高度集中在三类:标签标识不规范(成分、产地、生产日期标注瑕疵)、广告宣传用语越界("最""第一""疗效"等违反《广告法》的表述)、证照与实际经营范围不符。这三类问题占被拿捏案件的绝大多数——货架上的每一张标签、网页上的每一句文案,都值得对照法规做一次自查。
第二件,遇到高频、模板化的投诉索赔,别急着私了。先做三步:固定证据(保存投诉记录、通话录音、聊天记录、对方索赔金额与说辞);对比法定赔偿标准——远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法定赔偿额度的要价,本身就是异常信号;及时报警——把投诉记录和索赔证据交给公安判断,而不是自己权衡"赔几百还是赔几千"。像通报里那样"签署预先设置的和解协议并退货",恰恰是给了对方继续拿捏的把柄:私了一次,就有下一次。
还要提醒一句分寸:消费者依法主张惩罚性赔偿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商家不能把所有投诉都当成恶意索赔来对抗。界线其实很清楚——索赔有真实交易和法定依据的,是维权;以投诉相要挟、索要远超法定标准的利益、甚至设套制造把柄的,是犯罪。拿不准的个案,让专业判断先于专账决定。
一句话收尾:监管部门已经把"恶意索赔"从灰色地带拽进了刑事打击的范围,商家要做的,是把经营做干净、把证据留齐全、把报警电话记牢——这三样齐了,套路再模板化的索赔,也吓不住守规矩的生意人。
以上为一般性法律科普,具体个案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专业律师。
北京灜和(广州)律师事务所 熊小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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