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102年,官府给开封城里每个坐诊的大夫,发了一本册子。
治好一个,记一笔;治砸了,也记一笔。年底册子交上去,按上面的数字排名,靠前的有赏,靠后的挨罚。
一本病历,配一套考核。这样的讲究,放在今天的医院里也不寒碜。
这套规矩写在正史里。《宋史·食货志》记下了它的名字,叫"手历",原文是"医者人给手历,以书所治痊失,岁终考其数为殿最"。
每个大夫都有一本官府发的册子
"手历"两个字,出在《宋史·食货志》和《宋会要辑稿》里。
记载写得很清楚:安济坊的大夫每人发一本,治好的、治坏的都要写进去;年底统计人数,评出高低,赏罚另有一套专门的条格。
再往前追,这套东西的起点在杭州。元祐四年(1089年),苏轼拿出私帑五十两黄金贴补官钱,在城里办了一所"安乐坊",交给僧人主持。南宋人周煇在《清波别志》里记着这件事,说这所病坊"三年医愈千人"。后来它被改名为安济坊,官办医院就这么有了雏形。
安济坊收的是"病卧无依之人",也就是病了、又没人管的人。进去看病不花钱,饭也管。
于是这批大夫每天多了一项工作:把数字记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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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要分间,因为怕传染
安济坊的病房是有隔断的。
崇宁元年(1102年),开封府官员吴居厚上奏,建议各地设"将理院",规矩写得很明确:"以病人轻重而异室处之,以防渐染"。朝廷准了,赐名安济坊。
按病情轻重把人分到不同房间,旁边另设厨房,统一熬药、做饭。
大观四年(1110年),朝廷又颁"安济法":户口满一千户以上的城寨,都要设一所安济坊。
把传染病分房收治这件事,一千年前就写进了国家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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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铺是官家的,穷人白拿
安济坊看病不要钱,药从哪来?
答案是另一套机构。
熙宁九年(1076年),王安石推行市易法的那一年,朝廷在开封设了"熟药所",也叫卖药所。崇宁二年(1103年),开封的熟药所扩到五所,制药和售药分成两个摊子:和剂局按方子制药,惠民局负责卖。
药价怎么定?南宋人周密在《癸辛杂识》里留了一笔账,说和剂局的成药"其药价比之时直损三之一",也就是只卖市价的三分之二。特别困难的,白送;一般的穷人,低价;有钱人,按正常价。
同一味药卖多少钱,要看买药的人是谁。
为了让各地药局用同一套标准,官家还编了一部成药方书,后来定名《太平惠民和剂局方》,收了七百八十八首方子。今天的四物汤、藿香正气散,都在这本书里。
营业时间也很硬。绍兴六年(1136年),宋高宗下诏:熟药所和和剂局的人轮流值夜,夜里有人急着买药而不卖,"从杖一百科罪"。
打一百杖。
慈善口号喊不出这种规矩,板子可以。
死了以后,国家管埋
生前有医院,身后有墓地。
崇宁三年(1104年),朝廷设"漏泽园",官办公墓,专门收葬没有家属的死者。规定很细:要埋到三尺深,不许露在外面,监司还要定期巡查。
上世纪八十年代,河南三门峡发掘出一处北宋漏泽园遗址,清理出八百多座墓葬。墓砖上刻着下葬日期、姓名和身份。
八百多个坑,每坑一块砖,砖上都有名字。
一个死在异乡、家属都找不到的人,国家给了他一个坑,和一个能被认出来的名字。
这么花钱的摊子,是谁在撑
这套机构从崇宁元年(1102年)起大规模铺开。那几年听上去该是国库充盈的时候。
但那几年的宰相,叫蔡京。
蔡京在《宋史》里被写进《奸臣传》,是"六贼"之首。北宋福利体系铺得最开的那几年,偏偏就在他手上。后来有研究者把这种现象叫作"蔡京悖论"。
钱从哪来?
《宋史·食货志》写得很实在:靠常平仓的钱米。
常平仓是国家的灾备粮。丰年官府买粮存起来,荒年低价卖出去救命。
拿灾备粮去办医院和公墓,等于从防洪基金里挪钱建养老院。机构建起来了,等洪水真的来了,账上就空了。
公道地说,它头几年是真的在办事,也确实救过人。但这套体系的地基并不稳,垮是后来的事。
账算不过来,名字先变了味
《宋史·食货志》里有一句原文,把当时的场面写得很传神。地方上办得太过了,有的置办帷帐,雇乳母、女使,"糜费无艺",钱不够就往下摊派,最后是"贫者乐而富者扰矣"。
穷人高兴,富人头疼。
民间给官药局起了个绰号。南宋人俞文豹在《吹剑录》里记了一笔:京城的人管"惠民局"叫"惠官局",管"和剂局"叫"和吏局"。
名字里都写着"民"字,落到实处的却是官和吏。
药也在变味。南宋判官胡石壁审过一起卖假药的案子,被告卖的草药里掺了三分之一的杂草梗,判的是杖六十,戴枷在药铺门口示众三天。《名公书判清明集》收着这篇判词。
到南宋后期,连官药局自己也在卖假药。大臣葛洪上了一道奏:惠民五局,以伪药出卖。
查假药的人,自己成了卖假药的。
它为什么没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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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和二年(1120年),宋徽宗下诏,把居养、安济、漏泽三套机构的标准砍回"中制"。理由很直白:养了穷人,就养不起兵。
同一年,南方爆发了方腊起义。
再往后是靖康之变。北宋亡了,这套体系的钱袋子也没了。南宋在临安重建了一部分,元、明两代留着"惠民药局"的名目,作用越来越小,多数时候是个摆设。
明末的顾炎武在《日知录》里替漏泽园说过一句话:"漏泽园之设,起于蔡京,不可以其人而废其法。"
一个人坏,不等于他的办法坏。
看起来,立得住的东西总该留下来。
但它没留下来。
问题出在账本上,也出在它头顶那两个字上:皇恩。
皇恩能发,也能收。发的时候是医院、药铺和公墓;收的时候,只剩诏书上一句"裁立中制"。
一个给穷人看病、发药、还管埋的地方,哪天要关门的话,最可能先停掉哪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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