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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0月10日,西藏金融监管局发布公示,认定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兴金控投资有限公司、西藏金控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西藏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家经营主体名称未经批准含有“金融控股”“金融集团”“金控”等字样。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等规定,金融是特许经营行业,未经批准不得在公司名称中使用上述字样。
西藏金融监管局要求三家企业自公示之日起3个月内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销或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变更后的名称及经营范围不得包含相关未经许可的涉金融属性字样。
若名单中主体未按期主动注销或变更,西藏金融监管局将联合各相关部门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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