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在推诿的嫌疑,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说到底还是怕担责,但人命关天,需要有特事特办机制。
今年8月,浙江30岁的小王突发脑桥出血伴急性呼吸衰竭,合并十余种并发症,被送入ICU抢救。治疗期间,母亲徐女士花光了全部积蓄,打算支取儿子名下存款继续治疗,但因不知道取款密码,银行拒绝办理。
银行表示,成年储户昏迷,亲属关系证明不等于法定监护证明,密码重置、代支取属于高风险业务,必须提供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才能操作。
徐女士向兰溪市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儿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自己为监护人。传统流程需委托司法鉴定,排队周期长,而ICU每日治疗费用高昂,等不起。
承办法官启用明伤不鉴定机制,当天赶赴医院实地查看,结合医院正式诊断报告、完整病历,确认小王深度昏迷、完全丧失辨认能力,无需司法鉴定,直接认定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院依法判决宣告小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徐女士为其监护人。徐女士凭生效判决书到银行顺利取款,及时补缴了治疗费用。
为什么亲生母亲不能直接取儿子的钱?
根据《民法典》第21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24条规定,需由利害关系人或有关组织向法院申请认定。母子关系(户口本、出生证)只能证明身份,不等于法定监护权。银行要的是法院判决书或指定监护文书,这是审慎审查义务,虽然不是刁难,但是也有些死板。
![]()
法院为何可以不鉴定?
法律未强制要求必须鉴定,而是要求查明事实。本案属于明伤,医院正式诊断、完整病历、法官实地勘验(插满管线、无刺激反应、深度昏迷),事实清晰、证据确凿。结合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可直接认定丧失辨认能力,避免ICU等鉴定排期延误救治。但这是审慎变通,不适用于有争议或需专业判断的案件。
如何解决自己的钱没法用来救自己的矛盾?
紧急场景下,银行受托支付绿色通道(最快)。部分银行已有实操,不发现金、不重置密码,而是将资金直接划至医院对公账户。家属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承诺书(专款专用),银行双人核实病房后上报审批。这既满足风控,又解燃眉之急。
或者向法院申请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并指定监护人,同步要求法官实地勘验、加快审理。本案就是典型,但即便加速也需数天。
还有就是在家属无异议时,可办公证临时监护或资金监管协议,公证处监管资金并按需打给医院。但部分银行仍可能要求法院判决。
还有就是居委/民政临时监护,《民法典》第31条规定,指定前处于无人保护状态时,居委、村委、民政可担任临时监护人,适合独居无近亲属的兜底情形。
如果想要在清醒的时候提前安排,可以根据《民法典》第33条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书面确定自己将来的监护人。清醒时与父母、配偶或可信朋友签意定监护协议并公证。一旦丧失行为能力,监护人可直接代理事务,避免司法程序。
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将密码与存折交由信任的人。将密码告知父母或伴侣,并请一位亲友监督用途,土办法但有效。
对银行制度的改进建议。建立昏迷/危重症取款特殊场景标准流程,不发现金,直接支付至医院对公户。网点录像核实病房、诊断、亲属关系。家属签专款专用承诺书,留存病历和缴费回执。大额上报分行审核,小额当场批。这样银行风控也合规,人命也不卡在制度上。
![]()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