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针对部分汽车生产企业跟风推出新产品、测试验证不充分等问题提出多方面管理要求,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
在创新设计准入管理方面,通知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涉及创新设计的新申报产品应增加填报创新设计技术参数,并按照《汽车产品创新设计技术指南》加强安全环保评估;未按要求测试验证、测试验证不充分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公告。已取得公告的产品,应在2027年7月1日前补充报送有关技术参数及验证材料,逾期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停止生产并实施召回。
通知提出多项具体禁令:禁止配备全隐藏式门把手,不得采用折叠显示屏、柔性显示屏;涉及安全的应急操纵件(应急逃生装置、应急制动装置、驱动系统电源切断装置等)应具备实体操纵件和醒目标识;行车时不可使用“零重力”座椅、旋转座椅或座椅放倒成床等功能。
在研发测试验证方面,新申报产品应完成综合可靠性与耐久性、结构可靠性、软件功能可靠性、环境适应性、采暖与制冷、防护性能与密封性等方面测试验证,其中环境适应性验证周期不少于1年,可靠性验证试验不低于30000公里。
通知还要求汽车生产企业真实客观开展营销宣传活动,不得作虚假、夸大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不得诱导驾驶人忽视安全驾驶责任;产品发生创新设计功能异常等安全事件时,应主动开展调查分析并记录关键数据,在公安机关开展交通事故调查时及时提供数据和技术协助。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