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金乡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行政处罚信息,金乡盛乾无忧商贸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李新建被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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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信息显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金住建罚字〔2026〕19 号,行政执法相对人:李新建,行政执法事项名称:行政处罚。
金乡盛乾无忧商贸有限公司建设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智能制造项目涉嫌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建设。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相关责任人李新建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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