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丽宝(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匡某、吴某、张某、张某四名自然人列为被告,案由为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该案定于2026年11月10日15时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院部第二十四法庭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项属于执行裁判类纠纷,相关审理结果将直接影响案件执行程序中主体变更的认定,对各方后续权益界定具备关键影响。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丽宝(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匡某、吴某、张某、张某 案由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 开庭时间2026-11-10 15:00:00 法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法庭院部第二十四法庭 案号(2026)沪0112民初37484号 承办部门行政及执行裁判庭 主审人张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公开的开庭公告涉及主体为丽宝(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涉纠纷为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目前公告暂未披露相关执行案件对应的具体权益标的金额,案件排期确定于2026年11月10日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行政及执行裁判庭下属的第二十四法庭开展庭审,该案属于执行程序衍生的裁判类案件,后续审理走向将直接关联执行环节的主体认定结果,是市场主体在债权实现过程中推进权益落地的典型司法程序环节。
天眼查数据显示,丽宝(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4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吴泓谕,所属行业为其他组织管理服务,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13人,注册资本236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36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申滨路88号405室。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EASY GAIN INTERNATIONAL L.L.C.60%1416002012-12-21丽宝建设股份有限公司40%94400-
点评分析
本次丽宝(上海)实业提起的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是其推进债权落地的关键司法环节。该案审理结果直接决定执行程序的主体认定,将为公司后续权益界定提供明确司法依据,助力其合法债权的顺利追偿,是企业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常规合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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