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因存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未按规定向投保人询问基本医疗保险情况两项违规,被监管部门予以警告并罚款7万元,时任公司邮银业务部总经理高永海因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中邮人寿上海分公司设立于2015年9月,背靠母公司中邮人寿依托邮政网络资源的优势,在上海开展人寿、健康、意外伤害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依托线下网点触达大量投保人是其核心业务优势。此次处罚并不是孤立案例,据本次公示的行政处罚文号范围来看,上海监管局此次一口气开出了多张罚单,中邮人寿上海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一同被罚,此次处罚是监管部门规范人身保险市场销售行为的最新成果。
此次处罚涉及的两项违规,都是人身保险销售环节常见的顽疾。业内来说,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通常是保险公司或销售人员为了争抢业务,通过返佣、赠送实物或购物卡等方式吸引消费者投保,这种行为本质上是不正当竞争,不仅会扰乱保险市场的定价秩序,也容易让消费者忽视保险产品本身的保障责任,最终埋下理赔纠纷的隐患。而未向投保人询问基本医疗保险情况,则违反了人身保险尤其是健康保险承保前的如实告知要求。保险公司在承保健康险前,必须询问投保人是否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这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对承保风险的判断,也会影响后续保险责任的划分和理赔比例的确定,如果跳过这一环节,既可能导致保险公司错估风险,也会损害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上海监管局明确指出,保险经营过程中,不得向投保人给予保险合同之外利益,同时必须按规定核实投保人医保相关信息,规范销售全流程。近年来,监管部门对于保险销售乱象的整治力度持续加大,针对返佣、信息不实申报等违规行为的处罚越来越密集。
对于依赖邮银合作渠道开展业务的中邮人寿来说,此次处罚也给其业务合规敲响了警钟。邮银合作模式下,银行和邮政网点承担了大部分销售前端工作,对前端销售行为的管控容易出现漏洞。此次被处罚的责任人正是时任邮银业务部总经理,也侧面反映出违规问题就出在核心合作渠道的销售环节。业内分析师认为,保险机构要避免类似违规,必须从渠道管理端入手,加强对一线销售人员的合规培训,建立常态化的自查机制,才能从根源上减少合同外利益输送、承保信息核查不到位等问题。
此次处罚再次提醒保险机构,保险销售的合规性是底线,任何触碰监管规则的行为都会付出代价,而对于消费者来说,也需要警惕销售人员抛出的“小便宜”,选择符合自身需求的合规保险产品,避免因不当承诺陷入理赔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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