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灵石男子刘某与堂嫂马某系情人关系,双方闹分手后因钱款退还问题发生矛盾,刘某心生怨恨,闯入对方家中,打算放火同归于尽,点火后他因害怕,与堂嫂马某一起灭了火。近日,山西省灵石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记者了解到,刘某与堂嫂马某系情人关系,因刘某与马某的儿子产生冲突,马某提出终止关系。刘某便让马某退还多年来为其花费的钱,但马某只同意退还一半。刘某一气之下,产生了用汽油放火与马某同归于尽的念头。2026年1月14日下午,刘某携带事先准备的工具,骑车到马某住处,翻墙进入后院后通过地下室进入马某的卧室。二人发生争吵,刘某打了马某并摔坏了她的手机,之后将一桶汽油倒在卧室空地上。在火着起来之后,刘某因害怕后悔,便和马某跑出卧室,后用水一起将火扑灭。案发后,刘某主动报了警并在原地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马某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请求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从重追究刘某刑事责任,并要求刘某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13万多元。
灵石县人民法院认为,刘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并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系犯罪中止,但因造成一定犯罪后果,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刘某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近日,灵石县人民法院判决刘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赔偿马某人身损害损失2300多元。
来源:现代快报
编辑丨陈舒仪 通讯员 刘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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