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博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陈伯慈,2019年从广东财经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后执业5年,专注建设工程等多领域,累计代理案件数百起。他兼具扎实理论与丰富实务经验,担任多个律协职务,牵头整理工程纠纷争议解决思路,参与人才培养等工作,曾成功代理爬架工程款纠纷,以专业能力维护当事人权益,始终践行以专业回应需求、以责任建立信赖的理念。
陈伯慈,广东博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积淀与一线法律服务经验。2019年,他从广东财经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后正式执业,专注于建设工程、刑事辩护、家事继承、合同纠纷等领域,累计代理民商事纠纷及刑事纠纷案件数百起,其中涉案金额百万以上的建设工程纠纷数十起,涉案金额五千万以上的经济犯罪案件数起,逐步形成了“抓准事实节点、细化法律适用、兼顾当事人利益”的执业风格。对于多年的执业状态,他总说:“法律的实践从来不是纸面推演,而是要从当事人的具体境况出发,用专业判断为他们铺好路径。”
教育背景是陈伯慈专业能力的基石。本科就读广东财经大学法学专业的四年里,他不仅专注于民法、刑法、诉讼法等核心课程的学习,更主动参与了律所的实务实训项目,从协助整理案卷到旁听庭审,逐步建立起“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反哺理论”的认知。他至今记得,大三时协助律师办理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曾因对“情势变更”条款的适用存疑,专门返回学校请教法学老师,最终通过结合实务案例的分析,为案件提供了更贴合实际的代理思路。“那段求学经历让我明白,法学不是脱离现实的学问,它始终要服务于解决实际问题。”他说。
在行业与岗位责任的践行上,陈伯慈担任佛山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佛山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佛山市律师协会顺德区工作委员会人才发展工作部干事,同时也是广东财经大学佛山校友会副秘书长。这些职务并没有让他脱离一线法律服务,反而让他将执业中的经验转化为行业共识:作为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他牵头整理了佛山地区建设工程纠纷中常见的合同漏洞与争议解决思路;作为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他定期组织青年律师开展案例研讨,分享诉讼策略的打磨方法;作为人才发展工作部干事,他参与推动了行业内法律人才的交流培训,希望让更多同行从实务中积累经验,提升专业能力。
陈伯慈曾代理一起爬架工程款纠纷案件,案件焦点在于总包方试图通过三个“砍刀”大幅压低工程款。总包方上诉称“架空梁不能算周长”“爬架冒顶要扣违约金”“节假日与台风天不算超期”,一审代理律师曾未充分应对此类上诉理由。接手案件后,陈伯慈首先梳理了合同条款与建筑实务细节:合同未明确排除架空梁的计算,且采光井处安防公司确实单独搭建了爬架防护,这是他反驳的第一个切入点;针对“冒顶作业”的指责,他发现建筑公司提供的《工程暂停令》《复工申请书》均为单方制作,安防公司未签字确认,微信群通知也仅为沟通而非认定违约,这成为抗辩违约金的关键;关于超期天数的争议,他依据合同中“从开始安装当日计至甲方发拆除通知日止”的约定,明确提出合同未约定剔除节假日,总包方的主张缺乏依据。最终,二审法院全部驳回了总包方的上诉请求,维持了一审关于支付工程款及利息的判决。
对于这起案件,陈伯慈深有感触:“每一个工程纠纷的背后,都是多方当事人的利益联结。代理这类案件,不能只看纸面的数据计算,更要读懂合同约定的细节,以及建筑领域的实际操作惯例。这样才能在争议面前,找到最贴合当事人利益的解决方案。”
执业至今,陈伯慈始终坚持“专业+服务”的理念,无论是建设工程纠纷中对合同条款的精准解读,还是刑事辩护中对案件细节的严谨梳理,他都以扎实的法律知识与认真负责的态度应对每一项工作。他深知,法律服务的价值不在于宏大的口号,而在于在具体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切实的帮助,在每一次沟通、每一份文书、每一次庭审中,传递专业与信赖的力量。
未来,陈伯慈将继续深耕法律实务,在建设工程、刑事辩护等领域不断积累经验,同时也会参与行业内的人才培养与专业交流,希望能在法律实践中践行更多责任,为当事人提供更具价值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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