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观点地产网
观点网讯:近日,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宝鹰股份,002047.SZ)与杭州菲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建筑工匠大厦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将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二道1111号建筑工匠大厦合计15套房产出租给杭州菲朵使用。
租赁物业的用途为酒店,酒店品牌为亚朵集团旗下萨和品牌。租赁面积为11,047.92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6年9月30日起至2036年9月29日止,起始租金为120元/平方米/月,租金价格每三年递增3%。
合同约定,杭州菲朵享有12个月免租装修期,即从2026年9月30日起至2027年9月29日止,免租期内无需支付租金、推广费,但需承担物业管理费、装修垃圾清运费等费用。计租日为2027年9月30日,杭州菲朵应在2027年9月30日前开业。
本次合同签署事项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本次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此前,公司于2026年6月5日、2026年7月20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出租物业的议案》,拟将15套自有房产对外出租,出租物业的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1,047.92平方米,起始租金拟定不低于人民币120元/月/平方米,租赁期限拟定10年。
交易对方杭州菲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2月30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均为胡明强,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杭州菲朵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称,本次交易将为公司带来长期稳定的租金收入,有利于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同时提示,租赁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如日后交易对方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可能存在租赁合同无法全部履行的风险,导致公司租赁收益不及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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