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短剧演员郭宇欣与所属经纪公司东阳心乐之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的合约纠纷,随着经纪公司发布严正声明正式进入公众视野。一纸声明将双方多年的合作矛盾公开,公司指控艺人在合约有效期内私自承接项目、绕开经纪团队对接商务,存在严重违约行为;而郭宇欣随后发布长文逐条反驳,称公司并非独家代理,还长期拖欠演艺酬劳,双方已经对簿公堂,案件目前仍在审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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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经纪公司 9 月 23 日发布的声明,郭宇欣与公司在 2024 年 9 月 21 日签署了为期十年的演艺经纪合约,合约到期时间直至 2034 年,当前合约仍具备法律效力。公司表示,签约之后投入大量资源助力郭宇欣事业发展,为其争取长剧《玉簟秋》角色,推动她从短剧赛道向长剧领域进阶,同时对接国际品牌 DIOR 等高端商务资源,帮助艺人提升行业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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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公司指控,郭宇欣背弃契约精神,在合约存续期间私自拍摄《沉乔未晚》《春夜困渡》等影视作品,还绕开公司对接米兰时装周等公开商务活动。除私接项目之外,公司还称郭宇欣对外谎称已经解约,欺骗各大剧组与品牌合作方,甚至挖走公司内部工作人员,给公司运营以及行业合作秩序带来损害。
公司方面明确表示,仅《玉簟秋》以及百度地图语音包项目,是经过公司书面许可的合作,其余项目均属于未经授权私自承接。目前,经纪公司已经委托律师启动司法程序,追究郭宇欣的违约责任,并且向所有潜在合作方发出提醒,任何影视、商务合作必须取得公司书面同意,否则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合作方的法律责任。颇具戏剧性的是,在经纪公司发布这份声明的同一天,郭宇欣依旧按照既定行程,现身米兰时装周品牌秀场,亮相头排看秀,这一幕强烈的反差,也让事件热度快速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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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纪公司公开指控后的次日,郭宇欣发布长文作出回应,推翻了对方的说法。她在文中表示,心乐之文化并非自己的独家代理公司,双方合同约定,该公司并不具备竖屏短剧以及话剧的经纪权限,而她出圈走红的作品,恰好属于竖屏短剧范畴。郭宇欣称,目前自己的影视与商务资源,并非经纪公司提供,大多是合作方主动联系。她同时提出,部分项目款项打入公司账户之后,心乐之长期拖欠属于她的演艺报酬,多次沟通协商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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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宇欣透露,早在今年 1 月,她就正式向经纪公司发出通知,提出解除经纪合约,并且在 2 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被拖欠的收入。她表示,在双方产生分歧之后,自己曾多次尝试协商和解,但公司负责人始终避而不见,多方斡旋也无法达成会面,无奈之下才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最后她强调,案件还在审理之中,更多细节不便对外披露,一切以司法判决为准,恳请大众理性看待事件,不要被片面信息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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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风波,也是当下短剧行业艺人经纪矛盾的缩影。短剧赛道流量爆发周期短,艺人很可能在短时间迅速出圈,一旦走红之后,原先签约的经纪合约条款、收益分成,就会和艺人当下的价值产生矛盾。经纪公司前期承担艺人培养、宣发成本,需要长期合约保障回报;而对于艺人而言,过长的合约,一旦双方合作破裂,很容易陷入漫长的法律拉锯战。
截至目前,这场经纪纠纷仍处于司法审理阶段,无论是经纪公司提出的违约指控,还是郭宇欣反诉的欠薪争议,都有待法庭结合双方证据作出裁判。在判决公布之前,外界很难简单判定对错。
对于郭宇欣而言,这场合约风波,不可避免会对她后续的影视、商务合作带来影响。而这件事也给行业带来启示,经纪合作本是双向奔赴,合约不仅约束艺人,同样也规范经纪公司的义务。唯有双方恪守合同约定,明确权责,才能减少类似的纠纷。后续案件的审理进展,也将持续受到行业与网友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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