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圈和大众舆论场,一直有一个极具争议的话题:成年人自愿、私密、无金钱交易的多人性行为,到底该不该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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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每隔一段时间,聚众淫乱罪就会被网友拿出来热议。有人直言这个罪名管得太宽,纯属约束私人生活,应该直接废除;也有人坚定支持保留,认为这是守住社会公序良俗、伦理底线的关键。
针对这场持续多年的争议,刑法名师罗翔给出了最客观、最透彻的辩证解读:聚众淫乱罪有存在的必要,但当下的法律适用,确实存在明显漏洞,边界早已模糊。
很多人对这个罪名的认知,都源于轰动全国的2009年南京换妻案,这也是我国刑法修订后,聚众淫乱罪涉案人数最多的经典判例。
该案核心人员是一名高校教授,他组建私密QQ群,群内成员均为成年人,大家基于自愿原则,在私密场所开展私密交往活动,全程没有强迫、没有交易、没有对外传播。可最终,案件牵连22人全部获刑,组织者更是被从重处罚,判处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案件宣判后,舆论瞬间两极分化。
社会学界不少学者提出质疑:没有受害者、没有危害社会、没有金钱牟利,只是成年人私下的自由选择,凭什么要被刑法制裁?
这一派观点的核心逻辑,源自经典的自由主义理念:人身属于个人,成年人有权自由支配自己的身体,只要不伤害他人、不扰乱公共秩序,个人的私生活就该完全自由,法律无权干涉。简单来说:私德有亏,可以被道德谴责,但不该被法律定罪。
这套观点,也是如今很多普通人支持废除聚众淫乱罪的核心依据。
但罗翔跳出了大众的片面认知,从刑法本源、人性规律、社会结构三个维度,重新拆解了这场争议的本质。
首先,我们要厘清聚众淫乱罪的立法由来。该罪名脱胎于1979年刑法的流氓罪,早年流氓罪涵盖范围极广,量刑极重,最高可判处死刑。1997年刑法大修后,废除了口袋罪流氓罪,拆分出多个细化罪名,聚众淫乱罪就此独立,最高刑期下调至五年,实现了刑罚的轻量化、规范化。
很多人不知道,自由主义的自由边界理论,本身就存在致命漏洞。
约翰·穆勒提出:个人只关乎自身的行为,拥有绝对自由,社会和法律不得干涉。但现实中,没有人是完全独立的个体,人的所有选择,都会间接影响家庭、社会与公共伦理。
正如学者所言,人与人的社会联结密不可分,不存在绝对私密、与世隔绝的个人行为。我们认可人身自由、认可个人选择权,但绝对的自由,最终只会演变成绝对的放纵。
人性本有幽暗面,人可以追求快乐,但天然倾向于沉溺低级欲望。如果所有私德行为都彻底放开约束,不靠道德自律、不靠法律底线约束,人们很容易放弃自律、沉迷享乐,逐渐丧失对高尚生活、正向价值的追求。
从法学理论来讲,聚众淫乱罪的设立,具备两大核心法理支撑,分别是社会瓦解理论和冒犯原则。
社会从来不是冰冷的建筑和制度堆砌而成,而是依靠统一的道德、伦理、公序良俗凝聚起来的共同体。一旦社会最基础的婚恋伦理、性伦理被肆意打破,家庭体系会逐渐松动,社会的核心秩序也会慢慢崩塌。不少学者研究认为,部分文明的衰落,伴随家庭婚恋秩序、性伦理的松动。
同时,支持本罪立法的学者还引用冒犯原则:不只有人身伤害才算危害,严重冒犯社会大众朴素羞耻情感的行为,也可能产生社会危害性。聚众淫乱行为冲击大众普遍伦理共识,这也是支持保留罪名的核心理由之一。
但罗翔也直白指出了现行法律最大的弊端:法条没有区分“公开行为”和“私密行为”,一刀切的定罪方式,并不合理。
刑法是国家最严厉的制裁手段,作为社会治理的兜底防线,仅适用于惩治危害公共利益、破坏社会秩序的严重行为,不应当轻易侵入公民的私人生活领域。
在罗翔看来,只有公然实施、影响公共环境、冒犯公众视线的相关行为,才应该被定罪处罚。
而密闭私密空间内、完全自愿、不对外传播、不影响他人、不波及未成年人的私德行为,即便违背传统伦理,也只属于道德层面的瑕疵,应当由舆论、家风、社会观念去约束,完全没必要动用刑罚制裁。
不分公私场景的一刀切定罪,会引发三大无法规避的社会弊端。
第一,滋生选择性执法。私密行为隐蔽性极强,很难被发现和取证。司法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执法极易出现偏差,容易根据身份、职业、圈层区别对待,造成同行为不同判,严重损害司法公平与公信力。
第二,造成法律虚置。大量同类私密行为无法被查处,法条落地性极差,久而久之,民众会产生“法律可松可紧”的认知,彻底丧失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第三,公权力过度侵入私生活。为排查相关案件,执法机关可能常态化监控公民的社交、出行、聊天记录,让普通人的私密生活时刻处于被窥探的状态,严重侵犯公民隐私权,违背法治保护人权的初衷。
法律的终极意义,从来不是禁锢自由,而是平衡自由与秩序。
我们绝不提倡、不认可违背公序良俗的私德放纵行为,这类行为理应被大众唾弃、被道德批判。但法治社会的核心是权责分明、边界清晰:道德管私德,法律管秩序;私事归自律,公事归规制。
聚众淫乱罪不该被废除,但必须被细化完善。划定公私边界、区分场景处罚,才是兼顾人权自由与社会秩序的最优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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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法律科普原创内容,观点均整理自罗翔教授公开学术解读,仅用于普法学习与理性探讨,不构成任何个人法律行为指导。我国现行刑法聚众淫乱罪合法有效,任何人不得实施违法违规行为。本文观点仅为学术争议探讨,不代表平台立场,禁止断章取义、恶意解读与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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