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文帝前元十二年,公元前一七八年,一个名为晁错的太子家令在未央宫前殿呈上了一篇奏疏。
他建议朝廷推行“入粟拜爵”——百姓向边塞输送粮食,便可获得爵位,以此充实边防。
文帝刘恒采纳了此议。
据《汉书·食货志》记载,此后不久,文帝下诏减免了全国民田的田租。
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降低田赋了。
早在即位第二年,他就将田租从十五税一降到了三十税一。
前元十三年,他甚至下令全免天下田租。
两千年来,这一幕被反复引用,作为“轻徭薄赋”的黄金典范。
班固在《汉书·食货志》中描绘汉初七十年的景象:“国家无事,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余财。”
但在这幅盛世图景的背后,另一种声音从未消失。
那些在田赋上得到的恩惠,是否真的落入了耕田者的口袋?
当一个农夫每年只须缴纳收获的三十分之一给国家,为什么他仍然要卖地,甚至卖身为奴?
汉代的田赋低到什么程度?
据《汉书·食货志》记载,汉高祖初定天下时“轻田租,什五税一”,惠帝即位后“减田租,复十五税一”。
文帝即位第二年又将田租减半,实为三十税一。
景帝二年正式将三十税一确立为定制,此制基本延续至东汉末年。
从名义税率看,三十税一仅为百分之三点三,这在古代社会中确实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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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田赋仅仅是这个庞大赋役体系中的一个环节。
《汉书·食货志》载董仲舒之言:“秦用商鞅之法,又加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
汉兴之后,循而未改。
这意味着,一个汉朝成年男子的义务远不止缴纳那三十分之一的田赋。
傅籍制度是理解这一切的起点。
据《补汉兵志》引如淳注:“律年二十三傅之畴官,各从其父畴学之。
师古曰:傅,著也,言著名籍给公家徭役也。”
二十三岁那年,一个男子的名字被登记在官府的簿册上。
从此,他的人生就被编织进一张细密的役网之中。
直到五十六岁,据《汉仪注》,“年五十六衰老乃得免为庶人,就田里”。
三十三年。
三十三年的服役生涯中,他要经历三种兵役。
第一种是在本郡服役的“正卒”——一年充当卫士,一年充当材官或骑士。
材官是步兵,骑士是骑兵,要练习射箭、驾车、骑马、布阵。
第二种是赴京城服役的“卫士”,在南北军中值勤,保卫长安。
第三种是在边疆屯戍的“戍卒”。
据如淳注,“天下人皆直戍边三日,律所谓徭戍”,然而“行者当自戍三日,不可往便还,因便住一岁一更”。
名义上每人只须戍边三天,但边关数千里,往返路途便要耗费数月。
实际上,朝廷规定戍卒一戍便是一年。
如淳记载,不愿前往或无法前往者,“出钱三百入官,官以给戍者,是为过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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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兵役,还有“更卒”之役。
据董仲舒所述,秦法“月为更卒”,即每人每年在本县服一个月的劳役,修城、筑路、运粮、治河,皆属此列。
这笔负担,贫者无力脱身,只能亲自应役;稍有积蓄者可以“雇人代役”,出钱二千,请人代替自己一个月。
但对于一个五口之家而言,两千钱相当于一个成年人近十七年的算赋总额。
而且,更卒之役并非只有一个月。
据荆州松柏汉墓出土的四十七号木牍记载,南郡所属十七个县、侯国中,更卒轮番服役的次数从三更到九更不等,其中十个县为三更。
三更意味着一年之中被征发三次,每次四个月轮换,编户齐民每年服四个月劳役亦属常态。
即便按最宽松的解释,一个农夫一年中被官府征用数月,农田里的活计只能落在老弱妇孺肩上。
一个五口之家,能耕者不过百亩。
据《汉书·食货志》的估算,“岁收亩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
若按三十税一,缴田租不过五石。
但加上算赋、口赋、更赋、戍卒的代役钱,以及地方官吏的额外征敛,所剩几何?
董仲舒在给汉武帝的上书中给出了回答:“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
自己没有土地、租种豪强田地的农民,须将收成的一半交给地主。
三十税一减轻的是土地所有者的负担,而非耕种者的负担。
田赋之外的另一重枷锁,是人头税。
这笔税不看收成丰歉,不论年景好坏,只要人在,便要缴纳。
汉高祖四年八月,“初为算赋”。
据《汉仪注》,“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
一百二十钱为一算,这是针对成年男女的。
十五岁起征,五十六岁止,与徭役的年限完全吻合。
算赋之外,还有口赋,亦称口钱,针对的是七岁至十四岁的儿童,每人每年二十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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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头税的特殊之处在于,它不因歉收而减免,不因家庭贫困而豁免。
一个五口之家,若有两个成年人、三个未成年子女,每年应缴的算赋和口赋合计为二百四十加六十九,共三百零九钱。
若按《汉书·食货志》中李悝的估算,粟一石值三十钱,这笔钱相当于十石粟,即一家人近一个半月的口粮。
更沉重的是“倍算”与“五算”的惩罚性税率。
据《汉书·惠帝纪》记载,商人与奴婢须加倍缴纳算赋,即二百四十钱。
惠帝六年又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即六百钱。
这意味着一个贫穷家庭若无力为女儿置办嫁妆,女儿到了十五岁尚未出嫁,便要向官府缴纳五倍于常人的算赋。
在汉代,十五岁以上的未婚女子须缴五算,六百钱对于一个年收入不过数千钱的农户而言,几乎等同于田租全部收入。
而汉武帝时期的口赋调整,则将这份负担推向了更残酷的地步。
元帝时御史大夫贡禹上书追述此事:“古民亡赋算口钱,起武帝征伐四夷,重赋于民,民产子三岁则出口钱,故民重困,至于生子辄杀,甚可悲痛。”
口赋的起征年龄从七岁被提前到三岁。
一个三岁的幼童,尚在蹒跚学步,却已进入国家的税册。
二十三年钱虽不多,但对于挣扎在生存线上的家庭而言,这足以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生子辄杀”——这四个字出自贡禹之口,是正史中罕见的情感直白。
贡禹请求恢复七岁起征,元帝下其议,“今民产子七岁乃出口钱,自此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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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赋本身也并非固定不变。
文帝时曾将一算减为四十钱,武帝时恢复到一百二十钱,宣帝甘露二年减为九十钱,成帝建始二年减为八十钱。
对于个体农户而言,每一次调整都意味着生计的重新盘算。
据出土的江陵凤凰山汉简记载,算赋并非一次性全额缴纳,而是在一年内分期支付,每期金额并不固定。
这种分期方式看似便利,实则意味着一笔钱被反复追讨,官吏每月上门催收,每一次都是对农户耐力的考验。
那么,当一个农户再也无力承受这些负担时,他会面临什么?
汉文帝时,晁错在《论贵粟疏》中描述过这样的场景:农夫“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给徭役”,一年到头“勤苦如此”,却遭遇“水旱之灾”或“急政暴赋”,最终“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责者矣”。
卖地是第一层。
失去土地后,佃耕豪强的田地,缴纳“见税什五”的地租,实际上已成为依附民。
卖身为奴,则是最后的退路。
汉代的奴婢分为官奴婢与私奴婢。
官奴婢属国家所有,来源包括罪犯家属的没入、战俘以及没收的私奴。
私奴婢则多通过买卖、债务抵偿或被掠卖获得,是主人的私有财产,与牛马、田宅同列。
据《秦汉奴婢》记载,奴婢在市场上与牛马同栏买卖,价格通常为一两万钱,约与一到两亩膏腴田地的价格相当。
一个五口之家卖掉一个孩子为奴,便可获得一两万钱,足以清偿多年的赋税欠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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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奴婢的规模有多庞大?
汉元帝时,贡禹在上书中言:“诸官奴婢十万余人,戏游亡事,税良民以给之,岁费五六巨万,宜免为庶人。”
十万官奴婢,不从事生产,其衣食全由向良民征税来维持,一年的耗费高达五六亿钱。
贡禹建议将他们免为庶人,让他们去替代关东戍卒,充实北方边塞的瞭望哨所。
这条建议被部分采纳。
但私奴婢的处境则截然不同。
官奴婢尚有被放免的可能——两汉关于放免官奴的诏令多达五次,文帝后四年“免官奴婢为庶人”,武帝时赦免吴楚七国参与者的家属,哀帝时“官奴婢五十以上免为庶人”。
私奴婢除非主人自愿释放或遇到特殊恩典,几乎终身不得自由,其身份还会传给下一代子女。
汉代的奴婢制度有其复杂之处。
法律上,奴婢属于“半人半物”的存在——可以被买卖、赠与,但生命与健康又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主人不得擅杀,须经“谒杀”程序报官处置。
但无论法律条文如何规定,一个以人格换取温饱的人,其处境远非“优厚待遇”四个字可以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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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在给汉武帝的上书中,提出了一个根本性的解决方案:“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兼并之路。
去奴婢,除专杀之威。
薄赋敛,省繇役,以宽民力。”
他建议限制私人占田的数量,堵住兼并的渠道,废除奴婢制度,消除主人擅杀之威。
他甚至指出,秦代“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导致“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
董仲舒的建议被搁置了。
几十年后,哀帝即位时,大司空师丹再次建言限田,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奏请“诸侯王、列侯皆得名田国中,列侯在长安、公主名田县道,及关内侯、吏民名田皆毋过三十顷”。
然而,这道限令很快便“诏书且须后,遂寝不行”——因外戚丁氏、傅氏以及宠臣董贤的反对,不了了之。
到了东汉末年,荀悦在改编《汉书》为《汉纪》时,对文景之治的轻税政策给出了一个极具穿透力的评论。
他在《前汉纪·孝文皇帝纪下》中写道:“古者什一而税,以为天下之中正也。
今汉民或百一而税,可谓鲜矣。
然豪强富人,占田逾侈,输其赋太半。
官收百一之税,民收太半之赋。
官家之惠,优于三代;豪强之暴,酷于亡秦。
是上惠不通,威福分于豪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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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话点明了问题的核心。
三十税一、百一而税,这些低税率惠及的是土地的所有者。
对于耕田者——无论是自耕农还是佃农——实际承受的负担远远超出田赋本身。
荀悦进一步指出,当豪民占田“或至数百千顷,富过王侯”时,国家的轻税政策不过“适足以资富强”。
减轻了田赋,却没有解决土地集中于少数人手中的问题,那么减税的红利便流向了不该流向的地方。
回到那个最初的问题:为什么三十税一的政策下,百姓仍然要卖地为奴?
答案并不在于某一项税赋的高低,而在于税赋之外那一整套义务体系——兵役、力役、人头税、代役钱——的叠加。
一个二十三岁傅籍的成年男子,在三十三年的役龄中,要充当卫士、戍卒、更卒,要缴纳算赋,他的孩子要缴纳口赋,他的妻子若晚嫁要缴纳五算。
田赋虽轻,但人税沉重。
土地虽可耕种,但兼并之下小农难以自保。
文帝前元十三年的那道免除田租的诏书,墨迹还未干透,长安城外那些刚刚获得减税通知的农户,已经在为下一轮更卒的征发做准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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