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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寿县法院法庭处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原、被告因算账发生口角,继而相互厮打、拉扯头发,公安机关对双方分别处以400元罚款。双方均住院治疗,互提本诉与反诉。
一审判决后反诉原告提起上诉,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被告认可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双方积怨较深,拒绝直接向原告履行付款义务。
该案涉案标的虽仅为几千元,但双方矛盾对立突出。加上小甸法庭距离县法院近五十公里,如果当事人前往县法院办理领款手续,来回奔波耗时费力,会大幅增加当事人诉累。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减少群众往返奔波,承办法官创新工作方式,建立专门线上工作群,将双方拉入群内,引导当事人在群内完成款项交付。
通过线上方式完成履行,既规避双方线下接触引发冲突的风险,又免去群众长途往返的麻烦,实现案结事了。法庭以点滴“星火”化解民间纠纷,把红色基因转化为基层治理实效,不断擦亮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底色。
▌来源:寿县人民法院
▌编辑:龙震琳
▌审核:小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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