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会财局)与香港联交所10月8日发表联合声明,针对上市发行人财务报表仅因持续经营问题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个案持续增多表达监管关注。
三方承诺将持续监察相关事态,一旦查实存在失当行为或违规情况,则将采取相应的监管、纪律处分或执法行动。
声明并提及,若有关情况未见明显改善,联交所将考虑视需要修订《上市规则》,其中包括要求财务报表仅因持续经营问题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上市发行人停牌。
针对上市发行人的管理层、审核委员会与核数师,联合声明亦提出了具体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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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疏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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