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总包、大宗物资贸易、供应链合作等大额商业场景中,千万居间服务费早已成为行业常态。居间人凭借资源整合、渠道对接、撮合促成的核心价值,推动重大项目落地,依法获取高额居间报酬。
![]()
但当下行业普遍面临一个难题:绝大多数委托方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项目回款、成本入账、进项抵扣流程规范,支付大额居间费用时,要求居间方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企业进项抵扣与税前成本列支。这一硬性要求,让无数个人居间人陷入开票难、税负高、入账难的三重困境。
首先明确:根据《民法典》中介合同相关规定,真实合法的居间撮合服务,居间人依法收取居间报酬,完全具备合法合规的法律基础,属于正常的市场化服务收益,并非灰色收入。
![]()
个人取得大额居间报酬,只能前往税务机关申请自然人代开发票,仅能开具1%增值税普通发票,无法开具6%专票,满足甲方企业的进项抵扣需求。
针对千万居间报酬,委托方企业要求6%专票的场景,可以运用地方性优惠扶持。注册服务行业有限公司承接业务,增值税6%正常缴纳,开具6个点的发票,满足甲方企业的进项抵扣需求,所得税享受优惠低至0.5%征收。
![]()
注意,享受优惠的前提是居间业务真实发生,业务本身合法合规,合同、发票、流水“三流一致”,有完整的证据链。
详情免费了解!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