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铁们,今天聊一个吵了四百年还没吵出结果的人。
袁崇焕。广东东莞人,万历四十七年进士,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督师蓟辽。他这辈子干了三件大事:守住了宁远,打死了努尔哈赤,然后被自己人一刀一刀剐了。
崇祯三年八月,北京西市。袁崇焕被绑在刑场上,刽子手一刀一刀地割他的肉。一共割了三千五百四十三刀,割了半日才死。
更让人脊背发凉的,是围观的人。
计六奇《明季北略》记载:“时百姓怨恨,争啖其肉。皮骨已尽,心肺之间,叫声不绝,半日而止。 ”张岱《石匮书后集》写得更细:“割肉一块,京师百姓,从刽子手争取生啖之。刽子手乱扑,百姓以钱争买其肉,顷刻立尽。 ”
一文钱一块肉。买来,就着烧酒,生吃。吃完,还要骂一声。
他刚刚救了北京城。北京城的人,在
要搞清楚这个问题,得先搞清楚袁崇焕死前那几个月,北京城经历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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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二年十月,皇太极绕道蒙古,从长城喜峰口一带破关而入。十万后金军直扑北京。
袁崇焕在宁远得到消息,不等朝廷下令,带着关宁军星夜回援。他在北京广渠门外血战退敌,打退了皇太极的进攻。
按理说,这是救驾之功。
但北京城的反应是什么?
“都人骤遭兵,怨谤纷起,谓崇焕纵敌拥兵。” ——北京人突然被兵临城下吓坏了,怨气全撒在了袁崇焕身上,说他“故意放敌人进来”。
“朝士因前通和议,诬其引敌胁和,将为城下之盟。” ——朝廷里的官员,因为他之前跟后金有过议和的接触,诬陷他“引敌胁和”,要逼朝廷签城下之盟。
更扎心的是城上的兵。
袁崇焕的关宁军在北京城下露宿了半个月,“露宿城濠者半月”。城上的守军怎么对他们的?“声声道,只说我远人是奸细,谁谓你来,故意丢砖” ——往城下扔砖头。砸死了谢友才、李朝江、沈京玉三个人。派兵出城,又砍死了刘成、田汝洪、刘友贵等六个人。关宁军“不敢回手”。
他们来救北京,北京拿砖头砸
崇祯二年十二月初一,崇祯以“议饷”为名,召袁崇焕进城。袁崇焕一进去,当场被拿下,关进了锦衣卫狱。
八个月后,崇祯三年八月,正式的罪状下来了。
《崇祯长编》记载的罪名是:“袁崇焕付托不效,专事欺隐;以市米则资盗;以谋款则斩帅;纵敌长驱顿兵不战;援军四集尽行遣散;及兵薄城下又潜携喇嘛坚请入城。 ”
注意看,这里面没有“通敌”。
“付托不效”——你承诺五年复辽,结果敌人打到了北京。
“市米资盗”——你卖给蒙古人粮食,粮食流到了后金手里。
“谋款则斩帅”——你为了议和,杀了毛文龙。
“纵敌长驱”——你放敌人长驱直入。
“顿兵不战”——你到了北京城下,不主动出战。
“潜携喇嘛坚请入城”——你带着喇嘛,非要进城。
每一条都有事实依据。每一条都够杀头。
但“通敌谋叛”这一条,不在正式的罪状里。
那为什么后世都说袁崇焕是被“反间计”害死的?
因为清朝修《明史》的时候,写进去了。
《明史·袁崇焕传》记载:皇太极抓了两个明朝太监,让手下将领故意在太监旁边“耳语”,说“袁巡抚跟我们有密约”。然后放一个太监回去。太监回去一报告,崇祯信了。
这个反间计,明朝的官方罪状里没有提。是清朝修史的时候,从《清太宗实录》里翻出来的。
也就是说:崇祯杀袁崇焕的时候,罪名里没有“通敌”。是后来清朝人告诉我们,崇祯是中了反间计才杀的。
这就引出了一个巨大的争议:如果崇祯不是因为“通敌”杀的袁崇焕,那“反间计”到底有没有起作用?
有学者考证,从抓到太监到放太监回去,中间隔了好几天。袁崇焕的案子审了八个多月。如果崇祯真的信了“通敌”,八个多月的时间,够他把事情查清楚。而且袁崇焕在狱中手书召回祖大寿,证明了他的清白。
“反间计”可能起了作用,但它不是唯一的、甚至不是主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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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说句公道话:袁崇焕不是完人。他做的几件事,放在明朝的规矩里,确实够杀头。
第一件:擅杀毛文龙。
毛文龙是一品总兵,持尚方宝剑,镇守皮岛,在后金后方搞袭扰。袁崇焕到辽东之后,以阅兵为名,把毛文龙骗到双岛,当场杀了。没有圣旨,没有审讯,没有核对罪状。
明朝的规矩:督抚可以弹劾大帅,可以上奏请皇帝处置,但绝对不能自己动手杀。边将不奉朝命擅杀一品大将,按谋逆论处。
袁崇焕自己也知道这事办得不地道。他杀毛文龙之前,心腹何可纲说了一句:“生文龙,国不幸;用文龙,朝廷不幸;杀文龙,公不幸。” 袁崇焕不听。
毛文龙一死,东江镇群龙无首,后金再无腹背之忧。几个月后,皇太极放心大胆地绕道入关了。
第二件:私下跟后金议和。
袁崇焕在辽东期间,私下派人吊唁努尔哈赤之死,跟皇太极有书信往来,使者穿梭于军营之间。这些事,没有报备朝廷,没有请旨。
战时状态,边将私通敌国,按军法就是死罪。皇帝不需要你真的投降,只要你私下接触,就够了。
第三件:“五年复辽”的吹牛。
崇祯元年平台召对,崇祯问袁崇焕多久能平辽。袁崇焕说:“五年。” 崇祯很高兴。出了门,兵科给事中许誉卿问他:“五年,你有具体方案吗?” 袁崇焕说了一句要命的话:“圣心焦劳,聊以是相慰耳。” ——皇帝太焦虑了,我说五年,就是哄他开心。
崇祯当真了。
一个不敢说真话的将军,一个不愿听真话的皇帝
现在咱们来回答那个问题:袁崇焕冤不冤?
从明朝的军法上看:不冤。
擅杀一品大帅,私通敌国,承诺五年复辽却让敌人打到了北京城下。每一条,都够死罪。 崇祯用“磔刑”处死他,在明朝的法律框架内,有依据。
从大明的大局上看:冤。冤得不能再冤。
袁崇焕死的时候,皇太极还在关外。他死了之后,辽东再也没有一个能扛事的人。
《明史》说:“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
梁启超说得更狠:“使督师以前而有督师其人者,则满洲军将不能越辽河一步;使督师以后而能有督师其人者,则满洲军犹不能越榆关一步。故袁督师一日不去,则满洲万不能得志于中国。”
袁崇焕活着,后金过不了山海关。袁崇焕死了,山海关就只是个关。
袁崇焕的“冤”,不在法律层面,在政治层面。
崇祯杀他,不是因为某一条具体的罪,是因为他“没用了”。
“五年复辽”的承诺,两年就破产了。后金打到了北京城下,崇祯需要一个“交代”。袁崇焕就是那个“交代”。
更深的冤,在于他被自己人卖了。
他千里回援,北京城扔他砖头。他血战退敌,朝堂上说他“引敌胁和”。他守住了宁远,北京城的人吃他的肉。
谈迁在《国榷》里写了一句特别冷静的话:“一时难民忿祸,众噪漂山。” ——老百姓被兵灾吓坏了,怨气像山一样压过来。
他们需要一个“叛徒”,来解释为什么北京会被围。袁崇焕就是那个“叛徒”。
至于他是不是真的叛徒,不重要。
袁崇焕死后一百五十二年,乾隆皇帝给他平了反。
乾隆说:“袁崇焕督师蓟、辽,虽与我朝为难,但尚能忠于所事。彼时主昏政暗,不能其忧,以致身重罪,深可悯侧。 ”
清朝皇帝,给明朝的“叛徒”平了反。 因为清朝皇帝需要告诉天下人:忠臣,连敌人都会尊重。
而明朝的百姓,在崇祯三年八月那一天,用一文钱一块的价格,买他的肉吃。
乾隆给他修了祠,北京人吃了他的肉。谁更“对”?
袁崇焕临死前,写了一首诗:
“一生事业总成空,半世功名在梦中。死后不愁无勇将,忠魂依旧守辽东。”
忠魂依旧守辽东。
可辽东,早就没了。大明,也早就没了。
那三千五百四十三刀,割的不只是袁崇焕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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