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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芳老师 · 英文书推荐 | 第 016 期
We Were Dreamers: An Immigrant Superhero Origin Story作者:Simu Liu(刘思慕) 出版社:HarperCollins 出版:2022 年|《纽约时报》畅销书 页数:约 288 页
先交代一件事
这本书的作者,出生在哈尔滨。
后来,他成了漫威电影宇宙里第一位华人超级英雄——尚气。
而这本书,是他用英语写的。
对,就是那个 4 岁之前一句英语都不会说、在爷爷奶奶家长大的哈尔滨小孩,长大后用第二语言写了一本《纽约时报》畅销书。
这是这个书单里第一次,出现一个"跟我们站在同一边"的作者。前十五本,不管写阿富汗还是中国农村,作者的英语都是"天生的";而刘思慕的英语,是学来的——和你一样,一句一句学来的。
所以这一期,与其说是推荐一本书,不如说是介绍一个"学长":他替所有英语学习者试过了——这条路,走得到。
一个孩子,两个世界
故事从哈尔滨讲起。
刘思慕出生后没几个月,父母就去了加拿大,把他留给爷爷奶奶。在人生最初四年里,他的世界是:奶奶做的饭、爷爷牵着他的手、东北的冬天。然后某一天,门口来了一个"陌生人"——
是他爸爸。
后来他在 CBC 的访谈里回忆那个瞬间:那个男人对他来说"完全陌生,陌生到连他说话的声音、他身上的气味都是外国的"。爷爷说"这是你爸爸,快去抱抱他",他抱不出去。
四岁的刘思慕被带回多伦多。从那天起,他的人生劈成了两半:
一半是爷爷奶奶的世界——温暖、松弛、无条件的宠爱;
另一半是父母的世界——爱是真的,但表达方式是"你作业写完了吗"。他和父母之间隔着一整套文化、语言和价值观。血亲,却像刚认识。
这本书用了整整四章写父母的故事——六十年代的中国、高考恢复后的第一批大学生、两个年轻人赌上一切移民。很多人嫌这几章"离题",我恰恰觉得这是全书最重的地方:不了解他们是从哪里出发的,你就无法理解他们为什么那么怕你走弯路。
"I love you" 不在我们家的词汇表里
全书流传最广的一段话,是关于中国家庭怎么表达爱的:
Exchanging "I love yous" was a uniquely Western custom, and I had long ago come to terms with the fact that my parents expressed their love in a very different way—by telling me to put on a jacket, asking if I had eaten yet, or yelling at me when they felt like I wasn't studying hard enough. The actual words were not a part of our family's vocabulary at all.
说"我爱你"是彻头彻尾的西方习俗。我早就接受了这个事实:我父母表达爱的方式完全不同——提醒我多穿件外套,问我吃了没,或者在他们觉得我学习不够努力时冲我吼。那三个字,压根不在我们家的词汇表里。
看到这段的中国读者,大概都会心一笑,笑完鼻子有点酸。
语言点:come to terms with注意这个短语——come to terms with,"接受、妥协、和解"。不是"同意",而是"挣扎之后不得不消化掉"。 I had long ago come to terms with the fact that... (我早就接受了……) 它自带一层无奈:接受的不是好消息,而是改不了的现实。 例句: You'll have to come to terms with the fact that your accent is part of you. (你得接受:口音就是你的一部分。)
然后是全书最戏剧性的反讽:这个从没听过父母说"我爱你"的孩子,22 岁那年失业回家,等来的不是安慰,而是母亲的失望。他当时在心里写下一句狠话——neither she nor my dad actually cared about me(他们根本不在乎我)。
多年以后,他去面试尚气,妈妈发来一句话:
"Whether you get this job or not doesn't change how much we love you."
(不管你拿不拿得到这个角色,都改变不了我们有多爱你。)
他说,那是他等了二十多年的一句话。同一份爱,绕了半个地球,用了二十几年,才终于找到了合适的语法。
22 岁,被德勤"护送"出门
书的下半场,是所有打工人看了都头皮发麻的一段。
刘思慕按部就班地活成了"别人家的孩子":私校尖子生、商学院、进德勤(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收入体面,父母骄傲。用他自己的话说,他见过的人生路线只有一条直线:
Go to school, get a degree, graduate, get a job, make money, buy a house, and then die.
上学、拿学位、毕业、找工作、赚钱、买房,然后死掉。
入职不到八个月,他被裁了。他后来在一篇文章里回忆那个场景:
It was so quiet you could hear a pin drop. Nobody moved, offered a whisper of encouragement or even looked in my direction. I fought back tears of humiliation, grabbed my things, and never looked back.
整层楼安静得能听见针掉在地上。没有人动,没有人说一句鼓励的话,甚至没有人朝我看一眼。我忍着屈辱的眼泪,抓起我的东西,头也不回地走了。
语言点:hear a pin dropYou could hear a pin drop = 鸦雀无声。掉一根针都听得见,够静了吧。 这是英语里现成的画面,写作文、写朋友圈文案都能直接用: When the teacher announced the pop quiz, you could hear a pin drop. 下次想写"教室里安静极了",别再写 very quiet 了。
故事到这里的走向,按中国父母的剧本,接下来应该是"痛定思痛,重考 CPA"。刘思慕也确实是这么挣扎的——但失业第几个月,他在 Craigslist(北美版闲鱼)上刷到一条广告:《环太平洋》剧组招群众演员。
他去了。然后就……回不来了。
后来他给当年的雇主写了一段"感谢信",堪称全书最狠的一段话:
You destroyed a life that I was building for someone else, so that I could finally begin to build a life for me.
你们毁掉的,是我正替别人过的人生——正因如此,我才终于开始过我自己的生活。一条推特,27 个粉丝
接下来是全书最有"网感"的桥段。
2018 年 12 月,漫威宣布要拍《尚气》。当时刘思慕刚拿到《金氏便利店》里的角色,算是有戏演,但离"漫威超英"差着十万八千里。他做了件很 2018 年的事——发推特@漫威:
"OK @Marvel, are we gonna talk or what?"
(行啊 @漫威,咱们聊聊还是怎么着?)
发这条推特的时候,他有 27 个粉丝。
漫威根本没人看这条推特——他后来自己承认。但他说这条推特真正的功能,是 manifest:他把自己的野心公开写了下来,让它变成了一个他不能反悔的承诺。
语言点:manifest这两年英语社交媒体上最火的词之一。原本是"显现、显示"(动词/形容词),现在年轻人用它表示"通过不断念想和宣告,把愿望'显化'成现实"——有点玄学,但语法很实用: I manifested this role. (这角色是我"许愿"许来的。) Manifest it into existence. (把它显化成真的。) 你可以把“我今年要把口语练好”发个朋友圈——这也算 manifest。心理学上,这叫把目标说出口,逼自己对它负责。
从那条推特到漫展官宣,中间还有几年的龙套、替身、图库模特、信用卡债务。书里写他一度"像没头苍蝇一样乱撞"(running around like a headless chicken)。2019 年 7 月,圣地亚哥漫展,凯文·费奇宣布:尚气,刘思慕。
他上场第一句话是用中文说的:"自我介绍一下,我的名字是刘思慕,我在哈尔滨出生,多伦多长大。"
那三秒钟,全世界的大银幕都属于一个哈尔滨孩子。
他的英语为什么值得学
说实话,这本书不是"文学"。没有海明威的冰山,没有库切的密度。它的好处恰恰在于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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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思慕的英语有三个明显的特点:
一、自嘲是最大的修辞。 全书的幽默几乎都是 self-deprecating humor(自嘲)——自黑自己考砸、自黑群演生涯、自黑中国父母的"省钱学"。幽默是第二语言里最难学会的东西——笑话时机、文化梗、语言的分寸感,全是硬骨头。他把这块骨头啃下来了,这就是为什么这本书读起来"像一个很会聊天的朋友在跟你讲话",而不是"一篇外国作文"。
二、句子是口语的节奏。 大量短句、破折号、括号吐槽,完全是 talking 的节奏。你读的时候几乎能听见他的语气。对想练"说"的同学,这是比任何口语教材都好的跟读材料——先听他自己的有声书(他亲自读的),再跟读,语气语调全在里面。
三、英语是他"成为自己"的工具。 这是最值得说的一点。在这个故事里,英语不是考试科目,是生存工具和发声工具——他在英语世界里受的伤,最后是用英语写出来、说出来的。他上《周六夜现场》、在奥斯卡颁奖、写这本书,全部用第二语言完成。
语言点:swing for the fences书里写一个影响了他的经纪人:"Jared had taught me the value of swinging for the fences and being the master of my own destiny."swing for the fences 是棒球术语——挥棒全力打全垒打,哪怕三振出局。意思是:豁出去拼一把大的,不求稳。 If you're going to fail anyway, you might as well swing for the fences. 反正都可能失败,不如拼个大的。怎么读这本书
一、当故事读,别当课文读。 这本书的可读性极强,适合"一口气读完"型读者。别查词典逐句过,抓住主线往下冲——冲完了自然想回头翻。
二、跟读有声书。 作者亲自朗读。一个"英语是第二语言"的人,最终能用英语在万人场馆里讲话——他的语音、停顿、重音,就是最好的模仿对象。他证明这口音可以不完美,但必须清楚、必须敢说。
三、抄他"抒情段"的动词。 刘思慕写情绪很少堆形容词,靠动词推进:grabbed my things, and never looked back——抓起、离开、不回头。三个动作,屈辱和决绝全在里面。学英文写作,与其背"高级词汇",不如学这种用动作写情绪的功夫。
悄悄话
我在群里正带着一帮朋友共读这本书,25 天计划,进度刚过第 4 章。选这本书共读,其实就是看中了一件事:
它的作者,是所有英语学习者的"自己人"。
4 岁时,英语对他来说是彻头彻尾的外语;移民学校里,他是那个跟不上、被嘲笑口音的孩子;他按"标准答案"活了二十年,活得很好,也很憋屈。最后把他从"标准答案"里捞出来的,不是天赋,也不是运气,而是——
他终于决定用英语讲自己的故事。
我们大多数人学英语,学到某个阶段都会撞上同一堵墙:考试过了,单词背了,但张嘴时仍然觉得"英语里没有我"。这本书最大的价值,是它演示了墙的另一边是什么——
英语里可以有你。你的故事,值得用任何一种语言讲出来。
书名已经把这句话说完了:
We were dreamers.
他们那代人敢做梦,赌上一切去了一个语言不通的国家;
我们这代人,至少可以敢用一门外语,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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