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玉州发布)
为持续深化殡葬领域专项治理,坚决遏制私建乱建坟墓、违规修建 “活人墓”、违规硬化坟墓等问题,筑牢绿色殡葬管理防线,名山街道坚持宣传先行、教育劝导为主,扎实推进违规墓葬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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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街道组织力量对辖区山林、历史埋葬点开展全域拉网式排查,共摸排出 47 座违规建设“活人墓”。街道严格落实“发现一起、约谈一起、整改一起”工作机制,组织工作人员下沉村组开展政策宣讲,面对面解读殡葬改革相关法律法规,讲清私建“活人墓”侵占土地资源、违背移风易俗要求的危害,耐心做好群众思想疏导,积极动员涉事家属主动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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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劝导沟通,获得群众理解配合, 8月份,47 座违规“活人墓”均由家属自行聘请钩机完成拆除清理,建筑垃圾同步清运,土地恢复原貌,存量违规墓葬实现清零,对辖区违规建墓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普法链接
整治工作法律政策依据(摘自《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824 号)
1. 第二十二条: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一)耕地、林地;(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三)水库以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采取妥善方式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2. 第三十八条:禁止在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及依法实施生态安葬的区域以外的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私建“活人墓”、违规硬化墓葬属于违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3.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区域建造坟墓的,依照土地管理、森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给予处罚。对拒不自行整改的,将依法开展处置,相关拆除、复绿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并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郑重警示:
殡葬整治不是一阵风
切莫心存侥幸
本次47 座“活人墓”全部由家属自行整改完成,充分说明政策劝导可以推动问题化解,但并不代表违规建墓行为可以放任。修建“活人墓”既挤占耕地林地资源,又助长丧葬攀比陋习,属于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广大群众要认清法律红线,不要抱有“悄悄修建不会被查到”的侥幸心理。凡是未经审批私建、抢建“活人墓”、硬化大墓,一经排查发现,首先督促当事人自行拆除整改;如拒不配合,将依法依规处置。
此后,名山街道将持续保持殡葬领域整治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重点区域滚动排查,健全源头管控长效机制,做到新增违规建墓行为露头就管。持续加大文明殡葬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摒弃丧葬旧俗,树立节地、绿色、生态的殡葬新风。
在此提醒辖区广大群众,请敬畏殡葬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私建乱建墓葬行为。
来源:玉州区名山街道
编辑:陈海靖
校对:罗仲平
审核:李 荣
出品:玉州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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