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五年夏天,我十七岁,从老家来到深圳,堂姐之前就提醒过,没文化的人要吃苦头,可我不信这个说法,只觉得只要愿意干活,总能找到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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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电子厂上班,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手被烫伤过,腰也酸得直不起来,发工资后先还堂姐借的路费钱,她住在城中村一间十平米的合租房里,和另一个女孩婷婷一起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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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辞了工作,暂时借住在婷婷那里,她平时话不多,晚上回来时我常常已经睡了,我们之间几乎没说过什么话,有一天傍晚我回去拿东西,不小心推错了门进了厨房旁边的小隔间,里面水声哗啦响着,她正在冲澡,我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她尖叫一声,抄起一瓢冷水就泼出来,我愣愣地退了出去。
第二天早上,她塞给我一件旧T恤,手指攥得发白,压着声音说:“不许说出去,不然有你好看。”这话听着像威胁,其实不是。她知道,在那种地方,一个女孩裸身被看一眼,就可能被传成“不检点”,以后找工作、找对象都难。她只能靠这句狠话护住自己最后一点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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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以后,我再没提过这件事,可心里起了变化,以前我以为人只分两种,干活的和管干活的,但婷婷让我看到还有第三种活法,明明被压得喘不过气,却还在拼命守住自己的边界,我开始留意厂里其他女工,有人被组长调戏,低头走开,有人结婚半年就离了,回厂继续踩缝纫机,她们不是软弱,是太清楚现实有多硬。
半年后我离开车间,用攒下的钱买了台二手电脑,白天自己学打字,晚上在堂姐屋里教别人,收五块钱一小时,来的人大多是和我一样的打工仔,他们买不起电脑却想学点东西,怕自己被时代落下,2004年我盘下个小门面开网吧,那时QQ刚火起来好多人第一次上网就是查工资条看老乡群消息,我算不上什么老板,更像是个帮人搭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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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没找对象,不是因为眼光高,是那晚的情景太清楚,她慌乱的眼神、水珠从肩膀滑下去的样子,就像刻在脑子里一样,后来听说她离婚了,又回深圳打工,我就找到她,让她来我网吧帮忙,她开口第一句说只要我不再威胁她就好了,她愣了一下,然后笑起来,眼睛红了,那天我把鼠标摔到地上,发出噼啪的声音,她没有躲开,反而伸手按住我的胳膊。
我们结婚的时候,她凑在我耳边轻声说,是你让我变成了真正的女人,这说的不是身体上的变化,而是第一次有人真正记住她是谁,不再只是那个合租的室友、厂里的同事或离过婚的女人。
去年我领她回老地方看看,原来的巷子全拆了,新楼装上人脸识别门禁,房租涨到两千八,还是挤满提编织袋的年轻人,堂姐早回老家养老,偶尔打电话还念叨当年她说得没错,我没接话,有些苦确实逃不掉,但人和人之间,偶尔一次遇见,真能改写后面几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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