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大四年深秋,国子学三斋的廊下,四十名伴读生员按籍贯分列两班。
蒙古子弟站左,色目与汉人子弟站右。
祭酒宣读贡法:蒙古授官六品,色目正七品,汉人从七品。
同一所官学,同一年考满,同一次荐贡,只因族属不同,起步品级判然有别。
《元史·选举志》记下了这一年的规定,也记下了另一条数字:伴读四十人,岁贡八人,其中四人充部令史,四人任路教授。
四十取八,五分之一。
就在同一部《元史》的记载里,伴读名额并非一开始就是四十人。
最初只设二十人,岁贡二人。
大德七年增为四十人,岁贡六人。
到至大四年,名额仍是四十,岁贡却减为四人。
延祐四年又回升到八人,但史书随即补了一句:岁贡八人为淹滞。
意思是八个人贡出去,朝廷已经安排不下了。
国子监的仕途通道,从元朝开始,就带着一道隐隐的裂缝。
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国子学正式立制。
三斋生员定额二百人,先令一百人及伴读二十人入学。
这一百人的分配是:蒙古人占一半,色目和汉人共占另一半。
《元史·选举志》原文记作“其百人之内,蒙古半之,色目、汉人半之”。
蒙古五十人,色目二十人,汉人三十人。
后来仁宗亲定国子生额为三百人,增陪堂生二十人,又减去庶民子弟一百一十四员,“听陪堂学业”。
名额的每一次增减,背后都是资源分配的博弈。
元代国子生的出路大致有三条:积分升等、岁贡伴读、充任学官。
积分之法是把学业折算为等级,积满分数者获得出身。
至顺元年,诏国子生积分及等者,由省、台、集贤院、奎章阁官共同考试,中式者以等第试官,不中者还学肄业。
这是最早将国子监考试与授官直接挂钩的制度设计。
岁贡伴读则是定额贡举——每年从伴读中选拔固定人数,分派到部令史和路教授两个岗位上。
部令史是中央各部的低级文书吏职,路教授则是地方官学的教职。
此外,国子学自身的正、录、司乐、典籍、管勾、侍仪舍人等职,也从积分生员中选拔充任。
泰定三年规定,上斋举年三十以上、学行堪为后学者充正、录;通晓音律者充司乐;干局通敏者充典籍、管勾。
这些学官岗位本身就是国子生出仕的一种形式。
元朝的国子生入仕,规模有限,路径清晰,层级不高。
一个伴读生员,如果顺利通过岁贡,可能成为六部的一名令史,或者某路儒学的一名教授。
令史是吏,不是官;路教授虽是官,品秩也不过从八品到正九品之间。
元代国子生进入权力核心的机会,远不如后来明初那般耀眼。
不过,真正让国子监生出仕成为制度性话题的,是明朝。
洪武年间,朱元璋把国子监推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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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五年,一项新制度开始施行:监生历事。
《明史·选举志》记载:“监生历事,始于洪武五年。”
所谓历事,就是把在监学习到一定年限的生员,分配到政府各部门实习吏事。
实习期满,考核分三等:上等者报吏部候补,但须回监再学习一年,始正式授官;中等者再历一年复考;下等者回监读书。
这一制度的设计意图很清楚——国子监不只是读书的地方,更是官僚的实训基地。
历事的规模有多大?
《明会典》提供了详细的分派数字。
正历名额:吏部四十一名,户部五十三名,礼部十三名,兵部二十五名,刑部七十名,工部二十四名,都察院六十三名,大理寺二十八名,通政司五名,行人司四名,五军都督府五十名。
正历三个月上选,满日增减不定。
此外还有杂历,包括各衙门写本:户部十名,礼部十八名,兵部二十名,刑部十四名,工部八名,都察院十四名,大理寺四名,通政司四名,随御史出巡四十二名,一年满日上选。
正历、杂历之外,还有各项办事如清黄一百名、写诰四十名、续黄五十名、清军四十名、天财库十名。
这些监生分布在从中央部院到地方巡按的各个岗位上,从事具体政务的锻炼。
洪武年间的国子监,不只靠历事出仕。
直接授官的例子屡见史册。
洪武二十六年十月,一次就“除监生二百四十一人为教谕等官”。
《明会要》引《大政记》记载此事。
同年,监生人数达到八千一百二十四人,是洪武一朝的最高峰。
据《春明梦余录》所引郭正域的统计,洪武四年选入国子监的俊秀者达二千七百八十二人,二十六年为八千一百二十四人,永乐十九年更达到九千八百八十四人。
这些数字背后,是明初官僚体系对人才的巨大需求,也是国子监生“直通仕途”的黄金年代。
朱元璋本人对国子监的重视,从一件小事可以看出。
洪武时,国子生殷敏被选入武英殿纪事,随后授监察御史。
其时国子监不仅有出使历事之任,还有大本堂读书、武英殿纪事等清要之责,“故贤才辈多出其中,国子生往往有上书谏诤者”。
一个监生可以直接向皇帝上书言事,甚至可以弹劾大学士。
但这条通道很快就遇到了瓶颈。
仁宗初政时,中军都督府奏请将七名吏事勤慎的历事监生注选授官。
仁宗的回答是:不许。
仍令他们回监入学,由科举以进。
那些历事者,大多不愿还监。
通政司又引奏六科办事监生二十人,满日例应还监,却仍愿留科办事。
仁宗召见这二十人,当面谕令进学。
史书点明了原因——“是时六科给事中多缺,诸生觊得之。
帝察知其意,故不授官也”。
皇帝已经察觉到,监生们盯上的是给事中这样的科道要职,而非普通的佐贰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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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转折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国子监生出仕的最佳时代,在永乐、洪熙之后开始收窄。
宣宗时,因教官多缺,一次选用监生三百八十人为教职。
程富等以都御史顾佐之荐,被派往各道历政三月,择优任用,号称“试御史”。
教官和试御史,品级不高,却是监生出仕的重要出口。
然而,这些岗位的数量终究有限。
监生拨历的排队规则,也随之变得复杂。
最初以入监年月为先后,后来发现丁忧、省祭在家延留七八年者,比至入监,即得优先取拨,引起争议。
陈敬宗、李时勉先后题请,改为以坐监年月为浅深。
此后又将存省、京储、依亲、就学在家的年月也算作坐堂之数,只有患病及他事故才以虚旷论。
诸生互争年月资次,各援科条,纷争不断。
成化五年,祭酒陈鉴将两方争辩具闻,乞敕礼部酌中定制,被礼科驳回。
陈鉴复奏力争,才下部覆议,仍计地理远近、水程日月为准。
但“文称往来,纷错繁揉,上下伸缩,弊端甚多,卒不能画一也”。
制度越改越细,执行却越来越难。
根本原因在《明史·选举志》里说得很直白:天顺以前,监生要在监十余年,然后才拨历诸司;历事三月,仍留一年,送吏部铨选。
兵部清黄及随御史出巡者,以三年为期。
然而“其后以监生积滞者多,频减拨历岁月以疏通之”。
每当积滞严重,朝廷就缩短拨历时间,让更多人尽快进入候选序列。
但缩短拨历时间意味着实习质量下降,而候选人数并不会因此减少。
弘治八年,一个极具冲击力的数字出现了。
这一年,“监生在监者少,而吏部听选至万余人,有十余年不得官者”。
国子监里坐监的人已经很少了,但吏部候选的监生超过一万人,有人等了十几年还没有授官。
祭酒林瀚以坐班人少、不敷拨历为由,请开科贡。
礼部尚书倪岳覆奏:科举已有定额,不可再增,惟请增岁贡人数,并定诸司历事必须日月满后,方与更替。
意思是让生员在监坐得更久一些,减少候选人数。
到了嘉靖十年,情况更加严重。
“监生在监者不及四百人,诸司历事岁额以千计。”
在监读书的不到四百人,而等待历事的名额却以千计。
礼部尚书李时引倪岳前议,提出两条权宜之法:一增岁额以足坐班生徒,一议差历以久坐班岁月。
具体办法是让府、州、县学以一岁二贡、二岁三贡、一岁一贡为差,同时延长各项历事的期限。
诏令“并从之,独不增贡额”。
不久后,又因祭酒许诰、提学御史胡时善之请,终于增了贡额。
但这些修补都无法逆转一个根本趋势:科举正途的地位在上升,国子监的贡途在下降。
《明史·选举志》有一段总结性的话:“太祖虽间行科举,而监生与荐举人才参用者居多,故其时布列中外者,太学生最盛。
一再传之后,进士日益重,荐举遂废,而举贡日益轻。
虽积分历事不改初法,南北祭酒陈敬宗、李时勉等加意振饬,已渐不如其始。
众所趋向,专在科甲。
宦途升沉,定于谒选之日。
监生不获上第,虽奋自镞厉,不能有成,积重之势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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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话点明了制度变迁的关键:不是国子监本身衰落了,而是评价标准变了。
当“宦途升沉,定于谒选之日”,当进士科成为所有人趋之若鹜的目标,监生纵使通过历事获得候选资格,也永远排在进士之后。
更致命的打击来自纳粟入监。
景泰元年,因边圉孔棘,“凡生员纳粟上马者,许入监,限千人而止”。
这是捐监的起点。
此后纳粟之例不断扩张,“庶民皆得援例入监,谓之民生,亦谓之俊秀”。
于是国子监里出现了两类人:举监、贡监来自科举和岁贡,尚属正途;而援例监生以财入监,地位截然不同。
《明史·选举志》记下了这种等级分化:“举、贡得为府佐贰及州县正官,尚为正途,而援例监生仅得选州县佐贰及府首领官;其授京职者,乃光禄寺、上林苑之属;其愿就远方者,则以云、贵、广西及各边省军卫有司首领及卫学、王府教授之缺用,而终身遂为异途矣。”
终身异途。
四个字,断定了捐监生的仕途上限。
与此同时,历事制度本身也在变质。
成化以后,“监生历事可纳赀免历或雇人代历,历事又失去亲身历练的意义”。
缴纳银两就可以免去实习,或者雇人代替自己去历事。
结果是监生“历事之前既未学到必要的文化知识,之后又没获得真正的从政经验,历事制度失去原先实践教育的内涵而变成纯粹的仕进之阶”。
一个本为培养实干官员而设计的制度,最终变成了一张可以花钱买到的通行证。
崇祯八年,祭酒倪元璐上言,提出以贡选为正流、援纳为闰流。
贡选不限拨期,以积分岁满为率;援纳则依原定拨历为率。
历事不分正杂,惟以考定等第为历期多寡,“诸司教之政事,勿与猥杂差遣”。
这是明朝最后一次对国子监出仕制度进行系统性调整。
但《明史》的评语是:“时监规颓废已久,不能振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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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国子监生出仕之路,从洪武年间“布列中外者,太学生最盛”,走到了崇祯末年“不能振作”,不过二百余年。
清承明制,但开局已大不相同。
顺治十五年,朝廷覆准恩拔岁副等贡,积分及格者送部历满考职。
考职的规则是:“每百名取正印八名,余以州县佐贰用。
其年力衰惫文理荒谬者,不准考职。”
一百人里只有八人能取得正印官资格,其余分派为州县佐贰。
这个录取比例,与明初监生直接授官知县、推官的盛况相去甚远。
康熙元年,又议准停止分拨各衙门历事,监生期满由本监咨部考试,以州同、州判、县丞用。
历事制度在清朝从一开始就被废止了,取而代之的是考职。
这意味着清朝的国子监生不再经过中央各部院的实习锻炼,而是直接通过考试进入铨选序列。
考试的岗位也大幅降格——州同、州判、县丞,这些都是佐贰官,不是正印官。
与此同时,清初还短暂保留了一条国子监生直接授官的通道。
据《皇朝文献通考》记载,在监贡监生“肄业三年期满,有经明行修者得应荐举,留监三年,奏请考试引见,以知县擢用”。
三年期满,经考试和引见,可以直接出任知县。
但这只是少数人的机会。
乾隆元年,祭酒国琏等奏准,“肄业期满监生二十四人,以教职发直省任用”。
二十四个人,发往各省担任教职。
教职——教授、学正、教谕、训导,是清代监生最主要的出路之一,也是最无奈的出路。
清代教职的品级,据《皇朝文献通考》所载,各府卫儒学教授为正七品,各州学正、各县教谕为正八品,各府州县卫训导为从八品。
这些品级是后来加上去的。
在此之前,“直省教职未入流品”。
乾隆即位之初,有上谕说:“各省教职乃师儒之官,所以训迪约束,为多士之表率也。
若不能给品秩,则与杂职无异,恐本人遂以冗散自居,不知殚心课士。”
于是吏部议准,给教职加给品级。
但教职的岗位数量是有限的。
以贵州为例,到清末,全省学官计教授十二人、学正十四人、教谕三十一人、训导六十人,总计一百一十七名。
一个省只有一百多个教职,而等待候选的贡监生远远超过这个数字。
《钦定国子监志》记载了一条窘迫的实情:“廷试多人,吏部不能即选,率多壅滞之叹。”
考职通过了,但吏部无法立即安排岗位,大量贡监生只能等待。
更有意味的是,清代国子监的生源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
雍正元年,礼部尚书陈元龙上疏指出:“国子监监生皆由捐纳入监,能文之士稀少。”
他请求恢复旧例,由各省学臣在府、州、县生员内,每学拔取一名,送监肄业,称为选拔监生。
这条奏疏透露了一个事实:到雍正初年,国子监里大部分监生都是花钱捐来的,真正通过考试选拔入监的优秀生员已经很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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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监的价格,乾隆年间有明确的记录。
俊秀一百零八两,增生八十两,附生九十两,廪生六十两。
一个普通百姓花一百零八两银子,就可以获得国子监生的身份,进而参加考职,进入铨选序列。
据晚清薛福成记述,“乾隆年间,常例每岁捐监、捐封、捐级等项收银约三百万”。
仅乾隆三十九年至四十二年,甘肃一省在捐监案中,就有十五万商民通过纳银成为监生,实收监银八百二十五万两。
国子监的规模因此急剧膨胀,而入仕通道并未同步扩大。
考职的名额有限,教职的岗位有限,正印官的缺额更加有限。
《清史稿·选举志》记载了一条乾隆年间的规定:贡监生考职,“每百名取正印八人,余俱除州县佐贰等官”。
一百人取八人,其余九十二人只能分派佐贰。
而即便是这八人,也未必能立即到任。
考职之后还需要等待吏部的铨选,等待的时间可以从几个月到几年不等。
《钦定国子监则例》对不同身份的贡监规定了不同的候选期限:恩贡及廪生中式副榜者扣满六个月,增附生及岁贡扣满八个月,廪生拔贡扣满十四个月,俊秀捐贡扣满二十四个月,捐监生扣满三十六个月。
越是通过捐纳入监的,等待时间越长。
三十六个月,整整三年。
三年之后,还不一定能选上。
国子监对读书人的吸引力,就在这样的数字消磨中一点点流失。
它曾经提供的“衣食无忧、仕途光明”,在清代变成了一种需要付出高昂代价才能换来的、充满不确定性的期货。
捐一百零八两银子取得监生资格,再等三年才有资格参加铨选,考职一百人中只有八人能得正印——这笔账,天下读书人算得清。
回到至大四年那个秋天的国子学廊下。
四十名伴读生员听完了贡法,蒙古子弟授六品,色目子弟正七品,汉人子弟从七品。
他们中有人将被选为部令史,有人在路学里做教授,有人等待多年仍不得贡。
祭酒合上了《元史·选举志》的卷册,把岁贡八人的名额写进了当年的簿册。
四十取八,五分之一。
六百多年后,这五分之一的比例,变成了八分之一,又变成了有官无缺的空头承诺。
“包分配”三个字,从头到尾没有在任何一部正史里出现过。
有的只是定额、名额、积分、考第、候选、壅滞,这些冷硬的词,一个接一个地写在纸上,等待被历史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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