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攻坚!
里水镇纵深推进
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
“百日攻坚”行动
全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镇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部署,切实筑牢辖区安全防线,里水镇以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为核心,全面铺开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各职能部门、村(社区)协同参与,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积极融入排查体系,联动村(社区)开展拉网式检查,督促属地落实整改,推动风险隐患清仓见底。
周密部署
锚定消防攻坚目标
紧扣全镇“百日攻坚”行动要求部署,里水镇将消防安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核心抓手,明确排查范围、整治标准及时间节点。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统一部署参与联合检查,聚焦重点村(社区)区域,紧盯违法建设消防安全、结构坍塌等核心风险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
![]()
![]()
联合检查。
全域排查
紧盯五类高风险隐患
攻坚行动覆盖全镇各部门、各村(社区),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各部门、各村居协同联动开展拉网式排查,排查紧盯五类高风险违建:
1.违规光伏搭建:屋顶违规架设光伏板,占用消防疏散面、遮挡救援作业面或超荷载敷设的;
2.占道阻救搭建:占用消防车道、救援场地、登高面,阻碍应急通行与灭火救援的构筑物;
3.封堵逃生空间:封闭逃生阳台、封堵安全出口、违规隔断疏散走道等影响人员逃生的改造行为;
4.违规连廊夹层:擅自加建连廊、夹层,改变建筑原有结构,压缩疏散层高、增加火灾荷载的;
5.老旧简易高危搭建:年久失修、结构老化,存在坍塌风险且夹杂用火用电隐患的棚舍、简易房等。
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现场核实、现场处置,从严落实“立查立改、即知即改、从严整治”原则,由村(社区)立查立改、即知即改,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跟踪督促,对重大安全隐患违建坚决依法整治、见底清零。目前,已联动河村、沙涌、大步等村(社区)推动整改隐患点10余处、涉及面积近万平方米。
下一步,里水镇将持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从严管控存量风险、坚决遏制新增违建,全面筑牢辖区消防安全生产底线。
![]()
违建拆除前。
![]()
违建拆除后。
![]()
违规夹层拆除前。
![]()
违规夹层拆除后。
![]()
违建拆除前。
![]()
违建拆除后。
法律法规科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六十一条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百千万工程”在里水】回顾
2026-09-24
2026-09-21
2026-09-11
梦里水乡编辑部
来源: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编辑:蔡彦栩
校对:何颖熙
审校:郭璀、罗蔼彤 、杨洁怡、赖嘉华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