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以下简称港中深)校长徐扬生表示,该校每年只给教授发放9个月工资,其他3个月鼓励教授们走进华为、腾讯等企业支持社会科研。此言一出,随即引发公众的广泛关注和争议。
近日,《中国科学报》记者对长期研究高校教师薪酬制度的北京师范大学未来教育学院教授胡咏梅进行了专访,胡咏梅教授就“9个月工资制”展开解读,并对国内高校薪酬体系优化提出了建议。
对于“9个月工资制”的解读,胡咏梅表示在美国高校,特别是在四年制非营利高校的长聘教学—科研岗位中,大部分采用了9~10个月学术年度聘期。但需要注意的是,所谓“9个月工资制”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发薪规则,而是一整套人事、经费、评价相互配套的体系。9个月对应的是教师在校内教学与行政服务的聘期,学校会在这段时间给教师发放基础薪酬。但在夏季的3个月时间里,学校一般不再硬性安排教师的课堂教学任务,教师主要从事科研写作、课题推进等工作。其间,教师可以从争取到的联邦/私人基金会资助的科研项目经费中列支劳务报酬,政策予以许可,但一般上限不超过9个月基础薪资的1/3。
也就是说,学校只承担校内岗位对应的9个月薪资,教师完整年收入的一部分来源于外部科研项目,并非学校完全不管暑期收入,而且大量9个月聘期的学校是允许将这些薪酬平摊到12个月发放的。
与此同时,她强调,这一制度之所以能够平稳运行,原因之一是教师在9个月聘期内的基础薪酬本身水平较高,即便不算暑期项目带来的额外收入,也足以支撑教师家庭的日常开销。换句话说,教师的暑期收入属于“增量”而非“生存兜底”。二是相关经费制度允许教师从科研经费中获得暑期劳务报酬。三是教师在夏季没有硬性的课堂教学任务。
美国多数研究型大学不会针对论文发表、科研项目及获奖成果设置奖励性薪酬。科研产出是长聘晋升的重要依据,但不会发表一篇学术文章就获得一笔奖金,科研更多依靠学者学术兴趣驱动,从而避免将学术工作异化为计件劳动。
谈及落实教学本位的改革方向,胡咏梅表示,国内高校薪酬体系的优化可以从这些方面进行——
调整绩效分配规则,真正提升教学工作和教研成果的权重。课程建设、教材编写、学生指导、教学改革要切实和分配挂钩,改变“科研拿大奖,教学只拿课时费”的局面。针对基础学科、人文学科等领域,可以设置一些专项的教学支持,从而弥补横向课题短板。除此之外,还要适度调节人才头衔带来的待遇差距,兼顾高层次人才和广大普通一线教师的权益。
最后,她强调,国内高校在试点海外人事制度时,要切忌断章取义,更不能为了所谓的“与国际接轨”而盲目实施,从而将风险和损失落到教师身上。
原文标题:《高校薪酬改革应回归教学本位》。
来源:《中国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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