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河南周口,一桩看似普通的邻里口角,最终演变成一场令人发指的公职人员杀人惨案。一名老实本分的下岗工人,仅仅因为和法院书记员家人发生几句争执,便被多名民警强行带回派出所。短短数小时内,他在办公区域遭轮番殴打、昏迷后被人蓄意从高楼推下,鲜活的生命彻底陨落。
案发后,涉事警方迅速篡改真相,以“跳楼自杀”草草定论,试图掩盖全员施暴、蓄意灭口的犯罪事实。死者浑身淤青、眼肿淤血的伤痕,与所谓“高空坠亡自杀”的说法截然相悖,破绽百出的谎言背后,是公职人员知法犯法、抱团包庇的黑暗乱象。
为求一句公道、还原兄长惨死真相,李家姐妹从此踏上漫漫申诉路。她们遭遇警方监控监听、亲友职场施压、上访被拦截、证人被操控、证据被销毁的层层阻碍,数次深陷绝望。幸运的是,绝境之中偶遇贵人督办,正直检察官顶住各方压力、自费办案、无惧威逼利诱,隐秘证人冲破心理枷锁挺身而出。
这是一起颠覆认知的公职人员恶性犯罪案,一场普通人对抗公权力黑恶势力的艰难博弈,一段跨越七年、血泪交织的追凶之路。正义或许迟到,但从未缺席,一众作恶者最终悉数落网,接受法律的严厉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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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20日上午9时许,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平凡的清晨之下暗流涌动。周口市纱厂下岗工人李胜利,为人忠厚老实,下岗后靠零散务工维持生计,性格温和、安分守己,从未与人结下深仇大恨。此前,他仅因日常琐事,与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吕留生的家人发生过一次普通口角,争执早已平息,无人料到,这场微不足道的邻里纠纷,会引来杀身之祸。
心胸狭隘的吕留生对此事耿耿于怀,执意要为家人“出气”。他暗中联络熟识的公安系统人员,托请周口市公安局七一路派出所副所长冷飞、民警李立田出面施压报复。接到嘱托后,冷飞立刻召集派出所民警孟军伟、张伞、许磊等人,一行数人驱车赶往周口市人民路移动收费厅门前,以莫名理由将毫无防备的李胜利强行控制,直接带至七一路派出所拘禁。
起初,李胜利以为只是简单的问话调解,始终配合配合工作人员。可他万万没有想到,等待他的并非公正调解,而是一场精心策划、蓄谋已久的暴力报复。
将李胜利控制在派出所后,吕留生为答谢一众警员的帮忙,中午特意设宴款待冷飞、李立田、孟军伟、张伞、许磊、王海宇等所有涉案人员。酒足饭饱之后,这群手握执法权的公职人员,全然不顾职业底线与法律尊严,结伴返回派出所,决意彻底“教训”李胜利。
众人抵达拘禁李胜利的房间后,立刻封锁现场、隔绝外界视线。为防止李胜利呼救、挣扎,几名警员粗暴地用衣物死死蒙住他的头部,遮挡其视线、禁锢其行动。随后,众人轮番上前,对毫无反抗能力的李胜利实施疯狂殴打,拳脚肆意落在他的躯干、头部、四肢之上。为压制其发声,施暴者还扯下李胜利的袜子堵住其嘴巴,让他只能默默承受剧痛,无法呼救、无法挣脱。
持续的暴力殴打从未停歇,李胜利从最初的隐忍挣扎,逐渐变得气息微弱、身体瘫软,最终彻底陷入昏迷,瘫倒在地。看着毫无知觉的李胜利,一众施暴者没有丝毫悔意与怜悯,反而心生恐惧,害怕伤人事件败露,丢掉公职、承担刑责。
此时,吕留生与李立田率先提出恶毒的灭口计划:“人已经打晕了,干脆从楼上扔下去,伪装成跳楼自杀,一了百了,谁也查不出来。”
这个疯狂的提议,当场得到所有人的默许赞同。随后,吕留生、李立田、孟军伟、张伞、许磊等人合力抬起昏迷不醒的李胜利,一路拖拽至派出所三楼女厕所门口,趁着四周无人,狠心将其从高楼狠狠推下。
高空坠落的剧痛瞬间击碎了李胜利最后的生机。事发后,李胜利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但因颅脑重创、全身多处骨折、内脏破裂,伤势过重,于当日不治身亡。后续法医正式鉴定结果确认:李胜利系高坠死亡,但浑身大面积软组织挫伤、颅脑损伤等多处伤痕,均与高空自由坠落的伤情特征严重不符。
命案发生后,七一路派出所为掩盖一众警员的恶性犯罪,第一时间统一口径、伪造现场、销毁证据,对外公然宣称:李胜利因个人情绪问题,在派出所内跳楼自杀,纯属个人意外,与警方无关。
噩耗传来,李胜利的家人悲痛欲绝。当家属赶到医院见到李胜利遗体时,眼前的景象让所有人彻底心寒:死者双眼严重淤血肿胀,形成醒目“熊猫眼”,全身布满青紫、红肿的新旧伤痕,躯干、四肢遍布钝器击打痕迹,满身伤痕触目惊心。
满身的伤痕彻底戳穿了“跳楼自杀”的谎言。家属当即认定,李胜利绝非自杀身亡,而是遭人恶意殴打、蓄意谋害致死。为还原真相、查明真实死因、为逝者讨回公道,李家众人毅然踏上了艰难的维权之路。
为申请合法尸检、彻查案件真相,李胜利的妻子周影霞、妹妹李艳红、姐姐李金花等人,常年奔波于周口、郑州、北京等各级信访部门,一次次递交材料、一遍遍申诉案情。可等待他们的,从来不是公正答复,而是全方位的打压、封锁与威慑。无形的压力从四面八方袭来,让整个李家陷入绝境。
2004年10月14日,为留存证据、争取关注,李胜利亲属带着李胜利满身伤痕的遗体照片,前往周口市委门口合理反映诉求。短短数分钟后,数十名防暴警察迅速赶赴现场处置。
现场处置过程粗暴强硬,李胜利妻子周影霞被当场强行拖拽带上警车。一旁的李金花为留存现场证据,拿出相机拍照取证,被执勤警察当场发现,相机被狠狠砸落在地、彻底损毁,本人也被强行拖拽,激烈拉扯中,她的上衣被完全拽掉,身心遭受极大侮辱与伤害。
所幸当晚,郑州一家电视台记者赶赴周口介入采访,迫于舆论压力,警方才将被扣押的四名家属释放。
同日,李胜利年迈的父亲在沙南分局配合登记信息,按照警方要求,逐一填报了所有家庭成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当时警方假意告知,登记信息是为了后续案件进展通知,可事后李家人才发现,警方利用这份家属名单,全面排查、核查所有亲属的社会背景、工作情况,针对性展开施压管控。
后续的日子里,针对李家的打压愈发明显。李胜利妹妹李艳红所在单位领导,被公安部门多次约谈施压,被明确告知:严禁允许李艳红请假外出申诉,一旦违规,不仅要扣发其工资、开除公职,还会取消单位年度文明评比资格。
案件真相大白后,当初施压约谈的单位领导,才主动向李艳红致歉:“以前不了解内情,委屈你了,对不起。”
不止如此,李艳红的丈夫多次前往郑州奔走申诉、对接案件事宜,每次刚出发,就会立刻收到相关领导的电话盘问,被勒令即刻返程、不得外出。长期的监控与打压,让李家人心惶惶、步步谨慎。为躲避监听、顺利传递申诉信息,李艳红常年随身携带4部手机、多张电话卡,频繁更换通讯工具,小心翼翼规避监控。
长期的申诉无果、层层打压,让李艳红一度陷入彻底绝望。走投无路之下,她拨通了周口市一位资深老领导的电话,准备如实反映全部冤情。未曾想,电话刚接通,老领导便提前提醒她:“你们家的电话早就被公安监听了,有事先别在电话里说,来家里面谈。”
见面后,不等李艳红哭诉陈情,这位知情的老领导便直言:“不用说了,这件事我比你更清楚,放心去告,我支持你们。”这句笃定的支持,成为黑暗绝境中,李家坚持下去的唯一微光。
地方申诉层层受阻、处处碰壁,所有渠道都被彻底封堵。2004年底,李金花、李艳红姐妹俩下定决心,远赴北京信访,只为给惨死的兄长讨一句公道。初到京城的姐妹俩人生地不熟,两眼一抹黑,四处碰壁、屡走弯路,无数次奔波无果,身心俱疲。
为避免次日再次跑错地点、耽误申诉时机,一天晚上,姐妹俩专程前往国家信访局门口踩点,默默守候在门口,满心无助与茫然。就在此时,一位年约五十多岁、气质沉稳、自带领导风范的中年男子,独自跑步途经此处。
走投无路的李艳红,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当场下跪陈情,哭诉兄长的惨死遭遇、全家的维权困境与遭受的不公打压。起初,男子心存疑虑,为证实所言非虚,李艳红立刻递上刊登案件相关内容的《大河报》报道。
看完报道、听完完整经过后,男子神色凝重,低声说道:“嗯,这应该是真的。”随后叮嘱姐妹俩:“明天晚上这个时间,还在这里等我。”
次日傍晚,连日奔波早已疲惫不堪的姐妹俩,哪怕身心俱疲,也不敢错过这唯一的希望,准时赶赴国家信访局门口等候。不多时,昨日的中年男子如约而至,身边跟着一位四十多岁、佩戴眼镜的秘书模样工作人员。
不等姐妹俩开口,随行秘书轻声安抚:“你们找对人了,放心,今天的事有希望。”
随后,这位领导带着姐妹俩走进附近值班室,接连打出多通工作电话。通话中,他轻声询问对方是否休息,随后直言:“我拦了一件闲事,你过来一趟。”
片刻后,一名三十出头的年轻男子满头大汗赶来,认真记录下李胜利案件的全部细节与李家的申诉诉求。这位领导特意叮嘱,让工作人员次日严格按照正规流程,接收、上报李家的申诉材料。
次日,在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李艳红顺利递交全部申诉材料,录入案件信息。至此,尘封已久、被层层压制的李胜利“9·20”命案,正式被列为重点督办案件,彻底打破地方封锁僵局,迎来历史性转机。
2005年2月,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亲自审阅案件材料,对李胜利冤案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彻查到底、严查严惩、还原真相。
2005年3月10日,周口市检察院接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贾春旺的专项批示,第一时间成立“9·20”命案专案组,打破属地办案限制,将原本由川汇区检察院管辖的案件,提级至周口市人民检察院直接组织侦破、全程督办,彻底规避地方保护伞干扰。
案件提级查办后,时任周口市纪委书记李洪民,专门召集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与李胜利家属召开专项座谈会。会上李洪民坦言,为推进此案核查、破除层层阻力,市委曾深夜两点召开专项会议研讨案情,并当场告知家属,可如实提出所有合理诉求。家属当即明确诉求,恳请由周口市检察院全程介入、独立核查案件,杜绝地方公安插手干预。
此后,周口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王万春,主动接手这起阻力重重、疑点重重的冤案,成为深挖真相、严查真凶的核心办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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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案发已时隔半年之久,受涉事公职人员层层操作、刻意销毁证据影响,案件大量核心物证、人证线索灭失,现场痕迹被彻底清理,案件核查难度极大。众多涉案证人被当地公安严密控制、威逼利诱,被迫出具虚假证词,为案件侦破层层设障,检察院办案工作屡屡受阻。
深知办案阻力巨大、担心专案组被人情裹挟、被权力施压,为确保案件公正查办、不被再次压制,李艳红主动开启自主取证、全程监督的追凶之路。她从纪录片从业者朋友手中借来专业偷拍设备,自费购置微型录音机,每次前往检察院询问案件进展时,都会悄悄携带设备,全程记录沟通内容、办案细节,默默监督专案组办案全过程。
频繁的对接沟通中,李艳红一家人逐渐发现,王万春带领的“9·20”专案组,是一支坚守正义、秉公执法、真心为民查案的队伍,与以往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的工作人员截然不同。
当年派出所为圆“自杀”谎言,刻意辩解:李胜利身上的部分伤痕,是高空坠落时撞击办公室窗台两盆花草所致。但细心的王万春发现了致命破绽:若人体高速坠落撞击花盆,花盆必然破损、花草枝叶必然脱落损毁,可现场留存的文竹、冬青两盆绿植,枝叶完好、无任何撞击损毁痕迹,花盆也无位移、破损痕迹。
为彻底核实疑点、固定证据,王万春直接将两盆花草搬到自己办公室,反复研究、比对、推演坠落场景,逐一拆解警方虚假说辞,精准击破伪证漏洞。
更让李家动容的是,专案组办案经费极度紧张,很多核查工作难以推进,办案人员常常自掏腰包垫付费用、奔波取证、走访证人,从未推诿懈怠、敷衍办案。
一次偶然的机会,李艳红夫妇在街上偶遇办案负责人王万春,性格直率的李艳红随口问道:“听说涉案民警冷飞是沈丘人,您的老家也是沈丘的?”王万春坦然应声,简单回应后依旧正常交谈。
未曾想,次日李艳红前往渎侦局询问案情时,恰好撞见王万春向局长请辞:“任局长,这个案子我不办了。冷飞和我同乡,为了避嫌,避免他人非议、影响案件公正,恳请安排其他同志接手。”
眼看案件刚刚取得突破、稍有眉目,若是更换办案人,前期所有努力或将付诸东流,案件大概率再次陷入僵局。李艳红瞬间慌了神,当场落泪、诚恳道歉,反复解释自己并无半点怀疑王万春公正办案的意思,只是无心之言。
事后李艳红坦言,王万春为人正直坦荡、刚正不阿,性格鲜明、就事论事,从不记私仇,情绪过后便翻篇。没过多久,心系案件、坚守正义的王万春,放下所有顾虑,重新全身心投入案件查办工作,让悬着心的李家终于看到希望。
随着案件侦查不断深入,坊间传出消息:涉案主犯冷飞为规避重刑、打通关系,变卖名下别墅,斥巨资四处疏通人脉、寻求保护伞。听闻此事,李艳红心急如焚,第一时间将消息告知王万春,担心金钱贿赂、权力干预,再次压下案件真相。
听完李艳红的顾虑,王万春坦然直言,字字铿锵、掷地有声:“你别太小看我,这些人就算拿金砖头、金蛋子砸我,都砸不倒我!”
这句坚定的承诺,彻底安抚了焦虑绝望的李家人,也彰显了一线办案干警坚守法治底线、无惧威逼利诱的职业操守。
案件侦查全程,专案组始终深陷被动,一举一动都被人暗中监视。办案人员走访过的每一位证人、核查的每一条线索,都会被涉事人员提前知晓、提前干预阻挠,无数证据被人为篡改、销毁,大量证人被威逼控制、不敢发声。
案发时七一路派出所门卫张某,是掌握现场关键情况的核心证人,却被警方严密管控,被迫出具虚假证词,刻意隐瞒案发真相,阻碍案件侦破。为突破僵局、找到关键证人,2005年夏天,专案组委托李艳红帮忙排查张某行踪。
为给兄长洗清冤屈,李艳红化身“追凶人”,开启长期蹲守、跟踪、摸排工作。她每日蹲守在七一路派出所门口,细致观察张某的出行规律、活动轨迹。她发现,经历案件风波后,张某具备极强的反侦查意识,警惕性极高。
张某妻子在派出所门口右侧经营茶叶店,每日下班,张某都会推着自行车、驮着孩子,由妻子领着另一个孩子同行,沿途多次刻意驻足、张望身后,反复确认是否有人跟踪。为规避排查,张某早已搬离原有住所,隐蔽租住至周口师范学院校内宿舍楼,行踪极为隐秘。
经过数次深夜蹲守、全程跟踪,李艳红精准摸清张某的居住地址、往返路线、作息规律,亲手绘制详细路线示意图,标注所有关键点位,完整提交给专案组,为抓捕取证提供核心支撑。
就在检察院集结数十名骨干检察官、准备实施抓捕的当天,意外突发。李艳红丈夫担心抓捕出现疏漏,悄悄跟随张某进入宿舍楼探查情况。埋伏在校内的侦查人员,误以为其是涉案人员安排的便衣保镖,立刻上报指挥部,险些造成抓捕行动失误,王万春当即审慎决策,临时叫停本次抓捕,避免了乌龙意外。
案发半年之久,现场证据几乎灭失、人证悉数被控,案件侦破举步维艰。就在专案组濒临僵局之际,一条被派出所刻意隐瞒的报警线索,成为撬动全案的关键突破口,王万春事后感慨:“是上天派来的证人,不该李胜利白白冤死。”
专案组核查110指挥中心原始记录时发现,2004年9月20日李胜利案发当天,指挥中心曾接到两名周口中学生的紧急报警电话,可七一路派出所的接警台账中,刻意删除、隐瞒了这条关键报警记录,试图彻底抹去真相。
顺着这条隐秘线索,专案组全力排查,锁定其中一名报警学生董钊,彼时董钊已参军入伍、远离周口。为还原真相、固定证据,专案组专程赶赴部队,多次上门找董钊核实案情。
初次询问时,董钊心存畏惧、刻意隐瞒,谎称自己仅看到李胜利跳楼位置,并未目睹案发过程。办案检察官随即前往其所述位置实地推演,发现该视角完全无法看到坠楼现场、无法观测到死者遗体,证词漏洞百出、完全不成立。
在办案人员反复劝导、部队首长思想教育下,历经三次询问沟通,董钊紧绷数年的心理防线彻底崩塌。他拨通家人电话,长达40分钟倾诉压抑多年的秘密,最终下定决心,如实供述全部真相。
据董钊回忆,案发当天,他被一名不知情的民警临时安排上楼寻找办案民警,推门进入房间的瞬间,恰好撞见满脸是血、奄奄一息的李胜利,一众涉案警员正合力将其往门外拖拽,准备推楼灭口。众人撞见董钊后,瞬间慌乱,立刻将李胜利拖回屋内。
事后,涉案民警王海宇将董钊带至隔壁办公室,严厉威胁恐吓,勒令其严禁对外泄露分毫:“今天你看到、听到的一切,敢对外说一个字,你全家都要付出代价。”
年少的董钊心生恐惧,为躲避牵连、保全家人,只能选择闭口不言,后续主动报名参军、逃离周口,试图彻底摆脱这段阴影。专案组后续在涉案民警冷飞的警用桑塔纳车辆中,查获前往董钊部队的高速公路通行发票,彻底印证了证人证词的真实性,案件真相彻底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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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关键证据逐一固定、真相全面查清,所有涉案人员陆续被锁定,但案件查办再次遭遇波折,涉案女警王海宇的处置过程,尽显当时的司法乱象与特权包庇。
王海宇案发时年仅33岁,是参与围殴、灭口的核心警员之一。2006年,周口市检察院依法对其批准逮捕,可王海宇凭借特殊身份,以“怀孕”为由成功办理取保候审,随后擅自潜逃、不知所踪。
2009年,公安部门对其发起网上通缉,直至2011年11月,潜逃多年的王海宇才再次被抓捕归案。令人愤慨的是,归案后的王海宇再次以“怀孕”为由申请取保候审,再度成功脱罪,规避羁押。
两次怀孕取保、多次潜逃脱逃,引发外界强烈质疑,第二次怀孕造假嫌疑极大。长期跟进报道此案的记者李晨,公开出示两份实证,揭穿虚假说辞。其一,七一路派出所财务科科长录音证实,王海宇长期处于“休病假”状态,从未到岗,却依旧正常按月领取公职工资;其二,王海宇丈夫单位领导张东立亲口证实,王海宇第二次怀孕纯属造假,是刻意规避刑责的手段。
据公开信息显示,王海宇父亲王培林,曾任周口市检察院反贪局、起诉处等多个核心部门领导职务,深厚的人脉背景,成为其多次规避法律制裁的关键原因。手握公职权力、知法犯法,事后又靠人脉特权逍遥法外,极大挑战了司法公正底线。
为彻底击碎“跳楼自杀”的虚假定论、用科学证据还原真相,2006年4月6日,专案组为李胜利开展第四次全面尸检,也是最细致、最全面的一次司法鉴定。
本次尸检突破常规检查范围,不仅逐一核查死者身体着地点、高空坠落受力方向、体表及体内残留物、具体死因等8项核心指标,还对李胜利全身拍摄X光片,全方位排查伤情、固定证据。
最终尸检报告明确新增关键结论:不排除李胜利系被动坠地死亡之可能。这一科学定论,从司法层面彻底推翻警方多年来“主动跳楼自杀”的虚假说辞,精准印证了家属指控、证人证词,证实本案绝非意外自杀,而是蓄意人为谋杀。所有虚假现场、伪证说辞,全部被科学证据击碎。
历经数年攻坚克难、层层突破阻力、固定完整证据链,这起公职人员蓄意杀人、伪造现场、抱团包庇的惊天冤案,终于迎来司法审判。
2007年5月11日,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李立田、吕留生、冷飞,分别身为公安民警、法院公职人员,肩负维护公平正义、守护社会治安的法定职责,却滥用职权、徇私报复,伙同他人在派出所办公场所,暴力殴打无辜公民李胜利,致其昏迷后蓄意推楼灭口,致人死亡。
本案犯罪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恶意极大、后果极其严重、公职人员知法犯法,社会影响极度恶劣,依法必须从重严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主犯李立田死刑;判处吕留生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冷飞无期徒刑,三人均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三名被告人拒不认罪、提出上诉,试图规避重刑。2007年11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
经最高人民法院严格复核,依法核准终审裁定。2008年10月23日,主犯李立田在周口市依法被执行死刑,罪有应得、伏法认罪。
2010年全国清网行动中,剩余两名涉案从犯张伞、王海宇被成功抓捕归案。2011年12月,最后一批涉案嫌疑人到案,距离案发已然过去七年,含冤而死的李胜利,终于得以沉冤昭雪、入土为安。当月25日,从犯许磊案件开庭审理,进入司法报批阶段,依法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严惩。
2011年12月28日,王海宇涉嫌故意杀人案正式开庭审理。本该严肃公正的庭审,再度出现争议:原定9点开庭,王海宇无故迟到半小时,9点30分才现身庭审现场,且全程身着便装、无警务人员押送,法院仅以“取保候审、孕期休养”为由作出解释,引发公众热议。
2012年3月16日,扶沟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驳回王海宇“未参与殴打、无作案行为”的全部辩解,认定其构成故意杀人罪,系共同犯罪从犯,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针对“从犯量刑十年、远轻于主犯死刑无期”的争议,承办法官作出解释:王海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属法定从犯,可依法从轻处罚;且被害人家属事后接受被告人歉意、达成谅解,可酌情从轻量刑,故此作出十年有期徒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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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微不足道的邻里口角,葬送一条无辜人命,颠覆一众公职人员人生,撕裂一方司法公信力。2004年到2011年,整整七年时间,李家姐妹放弃安稳生活、倾尽所有、不畏强权、不惧打压,以凡人之躯对抗公权力黑恶乱象,用执着与坚守,为逝去亲人讨回公道。
这起案件撕开了当年基层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抱团作恶的黑暗乱象,也见证了法治的进步与坚守。从地方层层封锁、包庇纵容,到高层督办、专项彻查;从证据灭失、证人噤声,到家属取证、勇者发声;从冤案沉底、求助无门,到全员落网、正义终临。
正义或许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所有知法犯法、滥用权力、践踏法治底线的作恶者,最终都难逃法律的制裁。这场跨越七年的血泪追凶,不仅告慰了逝者亡魂,更捍卫了司法公正的底线,彰显了普通人坚守正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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