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底拖着一个人,他们踩下油门跑了5.9公里——这五人,凭什么只算交通肇事?
你见过最冷血的一幕是什么?
2024年4月29日晚上,陕西安康白河县,49岁的女教师薛某荣正步行回家。她不会想到,接下来几分钟里,她会先被一辆车撞倒,又被第二辆车碾进车底,拖行近6公里,最后像一件废弃物一样被甩在路边。
第一辆车司机刘某祥撞人后靠边停车、报警。可就在他打电话的几秒里,第二辆车来了——肖某醉驾,血液酒精含量80.83mg/100ml,超速,车上还坐着四个同事:薛某旭、刘某、赵某波、屈某利,全是陕西交控集团白泉分公司白河路产养护管理中心的人,当晚一起聚餐饮酒。
车身猛地颠了一下。肖某说:“好像是个人。”他正要靠边停,副驾驶的薛某旭甩出一句:“不要停,赶快走。”
就这一句话,肖某踩死了油门。
车底卡着一个人,他们开了5.9公里。到红石河隧道红绿灯,肖某和薛某旭放下遮阳板,拔掉行车记录仪内存卡和电源。他们清楚得很——车底下有人,但他们选择继续开。
21时0分39秒,车被辕门小学门前减速带卡住。刘某、屈某利下车,看见车底露出一只脚。刘某回车里说:“车底下有个人。”薛某旭下车,把卫衣帽子往头上一扣,朝车底瞟了一眼,然后绕到车左侧,径直走了。
肖某想下车看,刘某拦住他:“不用看,确实有个人。”肖某让刘某上车,强行冲过减速带。薛某荣的身体掉在减速带南侧,时间是21时01分55秒。
司法鉴定说得很清楚:第一次撞击“不足以快速致人死亡”,第二次碾轧拖行造成的开放性颅脑损伤才是致命伤。换句话说,如果当时停下来,她可能还有救。
可他们没停。
事后更离谱:薛某旭安排刘某找人“顶包”,赵某荣拒绝,柴某淳答应但被交警识破。第二天五个人凑在屈某利宿舍,商量每人出2万换酒精血样,没成。5月4日,肖某和薛某旭在卫生间用打火机烧了内存卡,冲进下水道。
撞人、碾人、拖人、甩人、拔卡、烧卡、顶包、换血样——这叫交通肇事?
家属拒绝70万私了。薛某荣的妹妹看到姐姐遗体时,双手呈抓握状,颅脑崩裂,全身拖伤碾压痕。她说:“5个人像是捅我5个窟窿。”
最初案子只以交通肇事罪和包庇罪移送,两个人被诉,另两个连追责都没有。家属不服,奔走两年。近日,检方终于以故意杀人罪对五名同车人全部提起公诉,安康中院提级并案审理。
为什么罪名变了?道理简单:撞人是过失,但明知车底有人还继续开、还强行冲减速带、还烧证据,这就是放任死亡发生。法律上,这叫间接故意杀人。
广西玉林吴惠忠案、长春林肯车拖死9岁女童案,都是明知车底有人继续拖行,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死刑。
俗话说,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五个人一起做的决定,五个人一起担。家属等了两年,从交通肇事等到了故意杀人,从基层等到了中院。她们要的不是钱,是公道。
一个正常走路回家的女教师,被撞、被碾、被拖、被甩,全车五个人都知道,没有一个人停下来。这不是天灾,是人祸——是五个人一起,选择让她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