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吉林省盛融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因信用卡纠纷事宜,将俞某列为被上诉人提起相关诉讼,该案件的开庭相关安排已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正式公示,本次开庭类型为宣判,拟定于2026年10月8日14:00在法院微法庭进行。本次涉诉事项是资产管理机构处置不良金融债权过程中的常规司法推进环节,相关审理结果将直接影响双方对应债权债务关系的司法认定与后续处置安排。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吉林省盛融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俞某 案由信用卡纠纷 开庭时间2026-10-08 14:00:00 法院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法庭微法庭 案号(2026)沪0105民初9043号 承办部门商事审判庭(互联网案件审判庭) 主审人邓某 开庭类型宣判
本次涉诉主体吉林省盛融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持牌资产管理机构,本次针对信用卡纠纷发起的司法宣判程序,是其在2026年推进不良资产清收处置项目中的常规流程动作,该案件对应的涉案标的为信用卡项下未清偿债权,相关司法宣判结果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边界,为后续债权落地执行提供司法依据,也体现了上海地区互联网金融相关案件线上化审理的便民化特点。
天眼查数据显示,吉林省盛融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8日,法定代表人为姜鹤,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33人,注册资本413697.575813万人民币,实缴资本413697.575813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0606号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3号楼。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9.1225%368697.5758132024-12-24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8775%450002021-03-31
点评分析
本次涉诉是盛融资产处置不良金融债权的常规司法环节,作为持牌国有控股资管机构,该流程可明确涉案债权的权利义务边界,为后续清收执行提供合法司法依据,助力其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合规推进,也体现了线上司法程序的便民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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