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在医疗圈流传的四页《情况说明》,让不少人看得心里发堵。写说明的是一名急诊当班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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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称自己当班期间去了一趟厕所,家属敲门后他立即响应,同时联系护士推抢救床接诊。
因系统要求先挂号、信息才能上传影像中心,他请家属先去挂号。随后,他被投诉"脱岗"。
事后他调取监控、写下长篇说明自证。截至目前,尚无涉事医院或当地主管部门的公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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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清楚:这份说明是单方叙述,细节还等权威口径。它被大量转发,是因为撞上了一个已被官方点名的现象。
9月10日,人民日报一篇评论点了名:有些投诉理由离谱到"护士走路太快""药味刺鼻""医生不同意检查插队",却都能生成一张投诉工单。
评论归纳了这类投诉的三个特征:缺乏事实依据、反复缠访缠诉、滥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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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往往出在下游。评论提到,不少医疗机构把"零投诉"当考核导向,投诉量、办结率与绩效挂钩。
这就形成"投诉即扣分"的链条——诉求真假先不论,一律追责问责。
于是干活的人开始算成本。投诉方一个电话、一条短视频就能发起;被投诉的一方要调病历、组织复核、写答复材料。
两边成本不对等,才会出现"花钱买平安""先自证"这些说法。
说到这儿,其实你我都不陌生。你在急诊门口等过吧?诊室里没人,那两分钟能感觉拉长成半小时,这份焦虑是真的。
另一头也是真的:夜班一层楼可能就一个人守着,去趟厕所得掐着时间。焦虑和疲惫撞在一块儿,谁都不轻松。
今年政策在动。6月,国家卫健委等14部门印发的纠风工作要点,首次把"网络医闹"纳入清理对象。
8月,四部门又发布加强医院法治建设的意见,要求完善医闹处置预案;4月起实施的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明确禁止滥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
这几条连起来看,方向是给投诉这件事装上一道"事实门槛"。
对普通人真正有用的,也在这儿。医疗纠纷依法有四条路:双方自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通常不收费)、向卫生健康部门申请行政调解、向法院起诉。
投诉也有时限。医疗机构实行首诉负责制,一般投诉应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复杂投诉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反过来,医护遇到与事实不符的指控,也可依据医师法、民法典主张权利。
网友的看法分成几派。共情医护的一派说,考核不问真伪,最后是干活的人自己扛。
站在患者一侧的也有:等待的焦虑不该被忽视,能不能用更透明的办法解决,比如离岗时留个告知牌、让呼叫铃更灵敏些。
务实的一派只关心机制:与其争论谁的委屈更大,不如盯住医院接到投诉后的处理顺序。
我自己更看重"投诉即扣分"这一步设计——它把"有没有投诉"和"有没有问题"划了等号。
医院接到投诉,第一步该先核查事实,还是先安抚人?我倾向先核查,但流程怎么跑顺,值得讨论。
医疗纠纷依法定途径解决,不实指控可依法追责;个案情况以涉事单位或主管部门的正式通报为准。
如果让你来定规矩:医院接到投诉,先核查事实,还是先安抚当事人?或者说说你身边见过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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