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上午,大连市富民路与马兰北街路口,辅警付建伟正在疏导车辆,交警史英才也在附近执勤。一辆白色轿车闯红灯,且违反当日限行规定,付建伟示意停车,车辆却没有立即停下,后视镜擦碰到执勤人员。
司机下车后,不但没有配合检查,反而对付建伟动手。现场目击者回忆,付建伟试图说明对方已经涉嫌袭击执勤人员,话还没有说完,争执便迅速升级。
据庭审材料和相关报道,司机韩方奕当时曾以“我爸是大官”之类的话语叫嚣,并扬言要找人处理。史英才发现情况不对,立即向指挥中心请求支援,同时上前制止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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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的是,电话求助这一正常执法行为,却被韩方奕理解为“叫人来对付自己”。他也打电话联系他人。史英才曾要求其停止过激行为、配合检查,但局面并未因此缓和。
不久,韩方奕的父母及另外人员赶到现场。韩方奕指认两名执勤人员“故意找麻烦”,随后,几人发生推搡和殴打。史英才试图护住付建伟并向后退,却被人从颈部控制,遭到膝击和摔打。
冲突很快变成了围殴。
倒地后的史英才和付建伟仍在抵抗,然而对方并没有停手。根据案件审理中采用的证人证言、现场监控等证据,韩方奕、其父韩家敏以及周胜强等人均被认定参与了伤害行为。周胜强还被查出曾有犯罪记录,案发后尿检呈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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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警力赶到时,史英才已经伤势严重。救护车途中,医护人员持续进行抢救,但他未能坚持到医院。付建伟则被送医治疗。这起发生在公共路口的暴力事件,很快引发大连社会广泛关注。
人们最关心的,是韩方奕口中的“大官”究竟是谁。调查显示,韩方奕的父亲韩家敏并非官员,而是从事运输和土石方相关经营。韩方奕本人曾接受足球训练,后来进入模特培训领域,并没有所谓显赫官职背景。
所谓“靠山”,被指向了韩方奕的叔叔韩家辉。公开报道显示,韩家辉当时任大连市甘井子区公安局副局长。正因为这一层亲属关系,案发后的每一个细节都格外敏感,公众也更担心权力关系是否会影响案件处理。
但在这起案件中,受害者同样来自警察家庭。史英才生于1979年,案发时32岁。他毕业于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之后进入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沙河口大队工作。多年执勤中,他获得过个人三等功、个人嘉奖,并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和交通管理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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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也是公安系统工作人员,曾叮嘱他:“老实做人,踏实做事。”这句话并不华丽,却成了史英才从警后的做事准则。案发前,他还作为先进个人接受过采访。那天本应是普通的节假日执勤,却成了他生命中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2011年5月20日,经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韩方奕、韩家敏、周胜强被依法逮捕。2011年7月26日,案件开庭审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以及市民到庭旁听。面对监控、证言和相关笔录,韩方奕曾在庭上辩称自己是在拉架,但这一说法没有被法院采纳。
2012年4月27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韩方奕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周胜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韩家敏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当时引起了很大争议。尤其是韩方奕没有被判处立即执行死刑,许多人难以理解。不过,史英才家属没有提出上诉,判决由此进入执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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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并未随着判决结束。2014年12月,韩方奕由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2019年,他又被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前后七年,两次刑罚变更,成为这起案件持续受到关注的关键原因。
按照刑法规定,死缓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可能依法减为无期徒刑;无期徒刑进一步减刑,则要符合相应条件。公开裁定中出现了“确有悔改表现”等表述,但具体立功事实、考核过程和减刑依据,社会层面能够看到的材料并不充分。
韩家敏则经历两次减刑,于2020年8月刑满释放。至于韩方奕后续是否符合其他刑罚变更条件,仍应以司法机关正式作出的裁定和公开法律文书为准,不能以未经证实的传闻代替事实。
一场由交通违法引发的争执,最终夺走了一名32岁交警的生命,也让“我爸是大官”这句狂言成为案件中最刺耳的细节。它没有带来任何真正的庇护,留下的只有一份判决、一个破碎的家庭,以及多年未曾平息的司法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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