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了《宁夏水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细化未来5年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持续巩固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规划》严格衔接《美丽中国建设“十五五”规划》《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美丽宁夏建设“十五五”规划》部署,明确“十五五”水生态环境保护核心目标,统筹设置9项核心指标,包括优良水体比例、主要水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2项约束性指标,以及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等7项预期性指标。
《规划》提出,到2030年,自治区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4.2%,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78.9%,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位)达标率达90%,美丽河湖建成率提升至70%,县城黑臭水体实现动态清零,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升至92%。水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黄河干流宁夏段保持Ⅱ类水质。
《规划》提出构建水生态保护新格局,强化流域生态功能,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以黄河干支流、重要湖泊为重点,水陆统筹开展全域保护,实施河湖生态保护修复行动,形成以黄河干流和主要支流为骨架,以重点湖泊、水库、湿地等为节点的河湖生态保护带。《规划》按全区地理水文特征提出了差异化治理要求,南部山区、中部干旱带重点解决河流断流问题,北部引黄灌区则聚焦河湖湿地生态修复。在六盘山、罗山等黄河支流源头区,实施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科学推进宁夏黄土丘陵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加强人为水土流失监管,筑牢水源涵养屏障。严格河湖(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依法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工作。恢复河流连通性,加大水生生物保护力度,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修复。
《规划》聚焦重点河湖治理短板,针对沙湖、阅海等重点湖泊,搭建多要素监测网络,实施控源截污、内源清淤、生态缓冲带建设、生态水位调控等分类治理措施,开展城市建成区内部分湖泊pH偏高、水体咸化等问题研究,构建重点湖泊长效管护机制。
此外,《规划》还从工业园区污水防治、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回用、农业农村面源治理、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城乡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保障、水环境风险防范、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等维度,明确了“十五五”时期宁夏水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和重点举措,深化水环境治理,实施一批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强生态用水保障,推进重点河湖保护修复,全面推动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群众身边水体基本实现无异色、无异味、无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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