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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承德网记者 李莹 通讯员 杜艳杰 刘嵩晨
不久前,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收到了一封特殊的感谢信。来自石人沟乡的村民亢某、陈某夫妇在信中真诚致谢:“拿到新结婚证,压在心里30年的烦恼终于解决了,日子总算踏实了。”这封感谢信的背后是一场长达30年的婚姻登记信息错误纠纷。
事情要从1995年说起。当年,四川通江县某偏远山村的陈某经人介绍,与丰宁石人沟乡头道营村的小伙子亢某相识相恋,并准备登记结婚。受当时条件限制,两人委托中间人代为办理登记手续。由于时间仓促、信息核对疏忽,中间人错报了陈某的姓名,加之当年登记流程简单、审核不够细致,陈某便以“王树英”这个名字完成了婚姻登记。
一纸错证,就此埋下隐患。因真实身份信息与结婚登记不符,婚后30年来,陈某一直无法享受应有的个人福利待遇,日常生活频频受限。为了更正信息,夫妻俩曾多次往返乡镇、民政部门沟通申诉,但当年经办人员早已离岗,原始资料核查困难,问题始终没能解决。夫妻俩也曾尝试通过行政诉讼维权,却因证据不足无奈撤诉。
转机出现在2025年4月,丰宁检察院在行政争议线索专项排查工作中,发现了这起遗留多年的纠纷。办案检察官了解到,当事人虽已撤诉,但核心诉求并未解决,实质性行政争议依然存在。为彻底化解群众难题,检察院依法启动行政检察监督程序。
办案人员联动法院、民政、公安等多部门,调取当年的婚姻登记档案。同时,协调河北、四川两地公安开展跨省信息核查,经过多日的细致审查,最终确认四川省通江县不存在“王树英”此人及对应身份信息,证实了当年婚姻登记信息错误。
事实核查清楚后,检察院积极对接民政部门,梳理更正流程、打通办理堵点。在检察机关全程跟进监督下,亢某夫妇提交撤销错误婚姻登记申请,民政部门依法作出撤销决定。夫妻俩凭借真实身份信息,重新办理了合法有效的结婚证。
在丰宁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年近花甲的陈某和亢某接过崭新的结婚证,陈某反复摩挲着证件上自己的真实姓名,眼眶湿润了:“谢谢检察官,30年了,我终于变回我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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