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通报,3家企业因违规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各被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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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显示,今年8月至9月, 东莞深格科技、广东恒通能源、东莞快通科技3家公司,在未取得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分别于长安镇多个社区投放“印象出行”“鹏橙出行”“快悠出行”共享电动自行车,数量分别为386辆、494辆和556辆 ,共占用城市道路面积约825平方米。上述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据《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三家公司均被处以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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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根据2023年7月施行的《东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 东莞暂不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然而,仍有部分企业无视规定无序投放,带来占道堵路、无牌上路等乱象。
目前,横沥、桥头等多镇街已持续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今年以来横沥镇已累计清理违规车辆9380辆,立案处罚10宗,罚款126900元。 城管部门同时提醒市民,违规投放车辆存在安全隐患,请自觉拒绝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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