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节日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防范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连日来,崇州市公安局、崇州市城管和执法局联合开展夜间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全力守护市民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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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中秋国庆前夕出行特点,联合整治行动重点针对城区主次干道、景区周边、商圈夜市、城乡结合部等区域,通过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严查酒驾醉驾、车辆“炸街”扰民、车辆乱停乱放、景区周边违停等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排查路面安全隐患,规范道路通行秩序。
集中整治 严厉处罚违法行为
9月24日晚,崇州公安共查处机动车驾驶人酒驾违法行为10起,其中醉酒驾驶1起、二次饮酒驾驶1起,查处非机动车驾驶人酒驾违法行为2起。
案例一: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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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21时14分,民警查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伍某,其呼吸酒精测试结果为8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按规定抽血送检,等待下一步处理。
案例二:再次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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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21时02分,民警查获小型轿车驾驶人熊某某,其呼吸酒精测试结果为7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熊某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已经被依法注销,且2022年因饮酒驾车被依法处罚,本次违法属于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将对其进一步处理。
案例三:
两起饮酒驾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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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22时10分,民警查获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的叶某某,其呼吸酒精测试结果为2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依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民警对叶某某处以3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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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21时25分,民警查获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的黄某某,其呼吸酒精测试结果为4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非机动车,按照《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民警对其处以30元罚款。
崇州公安温馨提示: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心存侥幸,酒驾一旦肇事,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损失自行承担,极易造成人身和财产双重伤害。
暖心帮忙 守护群众出行
检查中,民辅警全力保障道路通行秩序,在执勤岗位传递为民温度,守护群众平安出行。
夜巡遇单车事故
耐心指导排患处置
9月24日22时许,民警巡逻至滨河路明珠大桥路段时,发现一起机动车单车事故。涉事车辆单侧车轮陷入路边排水沟,车身倾斜、占用非机动车道。由于事故发生在滨河路弯道位置,该路段存在视线盲区,夜间可视条件差,如不及时设置警示标识,极易诱发二次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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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迅速停车上前,第一时间指导驾驶员取出反光三角锥规范摆放,优先排除路面安全隐患。完成警示布设后,执勤人员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排除酒驾嫌疑,并耐心指导其报警报备、有序开展后续处置,快速恢复道路正常通行。
高速现步行老人
暖心服务护送返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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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11时20分许,民警在成名高速巡逻时,发现两名老人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步行,车流密集,风险极大。经核实,两名老人因不熟悉顺风车操作,乘车坐反了方向,被送至反向高速服务区,在他人错误指引下准备徒步横穿高速换乘返程。执勤人员立即将老人护送至高速收费站安全区域,民警帮助老人操作手机、重新预约返程车辆,并将老人送上车。
节日期间,全体民辅警坚守路面一线,立足巡逻本职,紧盯细微隐患、心系群众需求,主动靠前服务、用心履职尽责,以点滴行动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守护群众平安顺畅的假期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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